顱像幼嬰的腦袋一樣,顯得異常單薄,異常脆弱。只有那一雙眼睛還是生氣勃勃的,在深凹的眼眶裡閃著幽光,像是野獸的眼睛。她一張嘴,你可以聽出她聲音還是清晰的、平穩的,使人想起,儘管她現在如此,她當年還是顯赫一時的。
她拿起達格里許的字條,大聲唸了上面的四個字:
“孩子乾的。當然,您是對的。四歲的赫伯特殺死了他的爺爺。您的名字,這兒寫著的,是亞當·達格里許。可是沒有姓達格里許的人跟這樁案子有關係呀。”
“我是首都警察局的一個偵探。不過我現在不是以辦公事的身份來的。很多年以前,我從一個親密的朋友那裡聽說過這個案子。我自然對它的真實情況很感興趣。而且我也形成了一個推想。”
“現在,像奧伯雷·格拉特那樣,您也想寫一本書?”
“不,我不會去告訴任何人的。這一點我向你保證。”
她的聲音帶著嘲諷的意味:
“謝謝您。我是個快要入土的人了,達格里許先生。我向您說這句話,並非想博得您的同情。這種同情,從您來說,不會是真誠的,從我來說,也是不需要的。我無非是想讓您知道,您說什麼,做什麼,我已經一點也不在乎了。不過呢,我,也是天生有好奇心的。您的字條寫得很聰明,就是想誘發我的好奇心。您是怎麼發現真相的,這一點我倒很想知道。”
達格里許從床底下抽出那張凳子,在她的身邊坐下來。
她沒有看他,那雙骨瘦如柴的手一動不動,仍然拿著那張字條。
“當時在柯爾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