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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你答應了吧。”他對我說,嘶啞的聲音帶著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醫院門口,咳,雖然我過去從沒見過你,你也沒見過我,這沒關係。別再猶豫了,我送你去那兒!”

“不用了。”我回答,急忙掙扎著逃出車廂。如果他沒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襯衣就會被扯住。原以為我掙扎時他會抓得更緊,甚至可能會抓住我的脖子,但他沒有。他的決心似乎被我堅定的神情所淹沒,他的手指鬆開了。當我一隻腳跨出車門時,他的手徹底鬆開了,從我手臂上滑落。在一陣莫名其妙的驚慌過後,人們就會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麼?我在車上時到底那麼害怕什麼?他只是那輛舊道奇車充滿尿臊味的生態體系中一個年老的有機生命體,只是個受疝氣折磨的老頭而已,因自己熱情的幫助被拒絕而顯得失望罷了。我到底怕什麼?

“謝謝你載了我,而且還提出繼續送我。”我感謝他。“但我可以穿過這條路,”我指著歡愉街,“而且馬上能搭到車。”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嘆了口氣,點點頭。“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線。”然後他勸我,“到鎮外去,在鎮裡沒有人會讓你搭車的,沒有人願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車。”

他說得對,想在鎮裡搭車是徒勞的,即使像蓋茨伐爾斯那樣的小鎮。我猜想他過去一定經常搭便車。

“可是,你真的要走嗎?孩子,要知道有總比沒有好。”

我又猶豫了,他說得也對,有總比沒有好。歡愉街到歷奇路大約有近兩公里。歷奇路到路易斯頓郊外的196號公路有24公里,要穿過一片森林。天差不多黑了,而且晚上很難搭到車。站在路邊被車前燈照著,即使衣冠整齊,看起來也像懷德漢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實在不想再坐那老頭的車了。直到安穩地從他車上下來那刻,我還是認為他身上有股陰邪之氣,也許是他那說話的聲音充滿了哀嘆。而且我總認為自己能很幸運地搭到車。

“真的,”我說,“真的很謝謝你。”

“孩子,什麼時候……什麼時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見他的眼角淚光瀅瀅。再次謝過他,在他還要說其他話之前我把車門砰地關上了。

我匆匆穿過大街,在閃爍的燈光下,我的身影忽隱忽現。走到遠處,我回頭看,那道奇車仍停在那兒,停在法蘭克果品食雜公司廣告牌的旁邊。藉著那閃爍的燈光,我看到那道奇車離街燈有六米左右,他沮喪地坐在駕駛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我拒絕再坐他的車而使他受到致命的傷害。

此時,有輛車從拐角處開過去,司機把強燈照在道奇車上。那老頭把自己的車燈調低,我這才相信他還活著。過了一會兒,他把車倒回去,緩緩地拐了個彎。我一直望著,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後抬頭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漸漸退去橙黃的光芒,但仍透著一股邪氣。我以前沒聽說對月亮許願,只聽說對星星許願,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這個許願。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得想起《猴爪》(《猴爪》,這是英國作家雅格布斯的短篇小說,講一個老頭得到一個從印度收集來的神奇的幹猴爪,可以讓人許三個願。他許了第一個願望——得到200英鎊。幾天後他的兒子因工傷死亡,他得到200英鎊的賠償。他的妻子思兒心切,讓他用猴爪許第二個願——讓他兒子復活。當門外響起敲門聲時,他卻許了第三個願望——讓他兒子消失。)的故事。

我穿過歡愉街,伸出手豎起拇指向路上的車飛舞著,而他們卻視而不見。一開始路的兩邊有些商店和房屋,走著走著,人行道沒了,樹林出現了,悄悄地佔據了路兩邊。每次路上出現車燈,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轉身豎起大拇指,臉上堆出誠實可信的笑容,而迎面開來的車每次都呼嘯而過。有一次,一個傢伙朝我喊:“先找個活幹再去買車吧,鳥人。”而後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時也不會。可我擔心的是:我可能犯了個錯誤,沒有乘那老頭的車直接到醫院。我好像應該在出發前準備一個牌子,寫上“母病,需搭車”。但我懷疑是否有用,因為任何一個精神病人都會寫這樣的牌子。

我沿著路孑然獨行,膠鞋蹭著沙石路肩的塵土,傾聽著黑夜裡的天籟:遠處的犬吠,稍近點貓頭鷹的叫聲,簌簌的風聲是起風的跡象。夜空晴朗,月光如瀉,而我此時卻看不到月亮,路邊的樹林高大蒼鬱,一時遮住了整個月亮。

離蓋茨伐爾斯越來越遠了,經過我身邊的車也越來越少。隨著時間一分分地過去,我越來越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