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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識;不

科學的比較,只能把事物之間的聯絡弄得更紊亂,得出錯誤的判斷。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透過比較方法,糾正了不少以往本草的錯誤。

或者屬於名實之誤,在“正名”欄中有所敘述;或者屬於形態、產地之誤,

在“集解”欄中,多有涉及;或者屬於氣味之誤,在“氣味”欄中,作了論

列;還有屬於主治之誤。以往本草中存在的這些問題,除透過觀察與試驗糾

正部分錯誤外,更有效的是運用比較方法。我們不妨從形態比較、氣味比較、

主治比較三十方面加以分析,略見李時珍運用比較法的成就。

關於藥物形態的比較。這是比較方法的初步運用。李時珍運用這種比較

方法,揭示了眾多藥物的“同中之異”,即外部形態特徵基本相同,在本質

上卻存在差異。這種現象在植物性藥物和動物性藥物中都大量存在。

石龍子,是動物性藥物。以往本草書中,關於它的記載很多,描述各異。

李時珍將同類動物加以比較後,指出:“諸說不定。大抵是水旱二種,有山

石、草澤、壁屋三者之異”。(《石龍子·集解》校點本第四冊,第2385

頁)他對石龍子和守宮進行考察,然後加以比較,分別描述道:(1)生山間

者曰石龍,即蜥蜴。似蛇,有四足,頭扁尾長,有細鱗,金碧色,入藥。(2)

生草澤間者曰蛇醫。蛇有傷,則銜草以敷之。狀同石龍而頭大尾短,形粗,

其色青黃,亦有斑白者,不入藥用。(3)生屋壁間者曰蝘蜒,即守宮也。似

蛇醫而短小,灰褐色,不螫人,入藥。(同上)經過李時珍的比較,我們可

以清楚地知道,同一類動物,因生長的自然環境不同,各具有不同的保護色,

形態也小有差異。一類動物有多種不同的名稱,有的入藥,有的不入藥,經

過比較分析就十分清楚。

菖蒲,是植物性藥物。共有六七種名稱,李時珍詳加比較,確定菖蒲有

五種,可作藥用的只是其中的兩種而已。他記述道:(1)生於池澤,蒲葉肥,

根高二三尺者,泥菖蒲,白菖也。(2)生於溪澗,蒲葉厚,根高二三尺者,

水菖蒲,溪蓀也。(3)生於水石之間,葉有劍脊,瘦根密節,高尺餘者,石

菖蒲也。(4)家人以沙栽之一年,至春剪洗,愈剪愈細,高四五寸,葉如韭,

根如匙柄粗者,亦石菖蒲也。(5)根長二三分,葉長寸許,謂之錢蒲。對五

種菖蒲進行詳細比較之後,李時珍論斷說:“服食之藥,須用二種石菖蒲,

餘皆不堪。”(《菖蒲·集解》校點本第二冊,第1357 頁)

對石龍子和菖蒲這兩類生物進行比較後,使人認識到同類生物大同中有

小異,有的入藥,有的不可入藥。還有一些植物,雖都可以入藥,但存在大

同小異。李時珍也用形態比較法,加以區分,然後得出新的科學結論。

杜蘅、細辛、鬼督郵,三種不同藥物,由於形態大致相似,常易混同,

李時珍加以比較,作出區分。《細辛·集解》中寫道:

《博物志》言,杜衡亂細辛,自古已然矣。

大抵能亂細辛者,不止杜衡,皆當從根、苗、味細

辨之。葉似小葵,柔莖細根,直而色紫,味極辛者,

細辛也。葉似馬蹄,莖微粗,根曲而黃白色,味亦

辛者,杜衡也。一莖直上,莖端生葉如傘,根似細

辛、微粗直而黃白色,味辛微苦者,鬼督郵也。

——校點本第二冊,第817 頁

不少藥物,自古相互混亂,給藥物鑑定造成不少困難。李時珍的宗旨是,

從根、苗、色、味等不同方面,詳細比較,嚴加辨別,務求分別清楚,不致

相亂。

關於藥物的氣味比較。和形態比較不同,藥物氣味的同與異,非表面觀

察所能解決,實際上是對藥物的性質加以比較。石龍同守宮,白菖同錢蒲的

形態差異,大約小學生部可以辨別,難的是不知其同。有些藥物,形態之異,

容易辨別,其性味之異同,則很難確知。一部本草,如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