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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演技, 李維斯拍馬也趕不上宗銘這樣的老藝術家,但論臺詞,他比刑事偵查局最出色的間諜恐怕都要牛逼幾分。

畢竟他是從十七歲就開始編故事賺錢,去年才寫完二十多集電視劇本的男人,確定任務以後光給尹俊河寫人物小傳就寫了不下五萬字!

講真,假設把尹俊河本人弄來和他當場PK,他說出來的對白恐怕還更貼近大家對“朝鮮殺手”的想象!

不知道是被他的“天價”恐嚇威脅,還是考慮到自由民主法治之類的基本國策,第一輪轟炸之後之後FBI探員再沒有對他進行什麼嚴厲的拷打。

當然,作為聯邦一級通緝犯,也絕對不會有什麼優待。

於是接下來的三天李維斯被關在狹小的封閉式審訊室裡, 沒有食物, 沒有水,沒有睡眠……四名FBI分兩班輪番對他進行疲勞轟炸, 不讓他有任何喘息的機會。

偷盜的N—G公司資料在哪裡?指使人是誰?買家是誰?和朝鮮安全保衛部有沒有關係?

不回答?很好, 別睡覺了, 你看這個燈亮不亮……睜大眼睛看, 亮不亮?

李維斯被那盞24小時照著他臉的檯燈折磨得快瘋了, 他從來不知道光是這麼可怕的東西,無孔不入,像無數小蟲一樣鑽進他的眼睛, 鑽進他的大腦, 鑽進他的每一個毛孔。

到最後他甚至產生了具象化的幻覺, 那些光其實是無數勻速放射的牛毛細針,扎得他鮮血淋漓、劇痛難忍。

他沒有任何食慾,即使他們不給他任何食物也完全感覺不到餓,只是口渴得厲害。他請求喝水,但每次送到手邊的只有縣警局特供免費黑咖啡。

濃濃的咖啡|因灌下空蕩蕩的胃,李維斯產生了嚴重的神經衰弱,耳朵裡像是在開火車,轟隆隆隆咆哮著自己的心跳,血液從太陽穴的血管湧過,如同奔流的自來水管。

他開始幻聽,手腳痙攣,不受控制地用皮肉摩擦金屬鐐銬的邊沿……初時還覺得痛,後來就麻木了,大腦也麻木了,聽不懂他們在問什麼,連英語都無法理解,只下意識地說著自己背得滾瓜爛熟的回答。

密閉的環境讓他完全失去時間觀念,迷失在熾烈的光線裡,他唯一的渴望就是黑暗,想抱著自己的羽絨枕頭躺進棺材,讓他們將自己徹底埋葬,用厚厚的腐殖土阻隔自己與痛苦之間纏綿的黏連。

但每當這種時候,他腦袋裡就會出現一個熟悉的聲音,溫柔而堅定地告訴他,“醒醒,不要睡,不要怕,你能熬過去的……你可以,你是唯一的希望……一切都會好的……”

那聲音似乎是宗銘的,又似乎來自於幼年懵懂的記憶,像父親,卻又更古老,更深沉。它像夢一般穿過時光的隧道,在某個不可見的歷史中反覆吟哦著某種信念。

……信仰?

到底是誰?李維斯努力追隨著那個聲音,想在自己凌亂的思緒中抓住靈光一現的真相,然而那感覺就像是夏日的雷電,隆隆而過,卻迅速消失在傾盆而下的暴雨之中,被苦痛的雨水滌盪得一乾二淨,不留蹤影。

抓不住。

不知過了多久,李維斯聽到審訊室的門響了,迷茫中想了想,確定這是FBI的第六次換班。

也就是說,他已經被關在這裡整整三天三夜了。

換班的年輕探員在門口向中年探員報告,聲音時斷時續:“我們的時限快到了……明天……星期六……必須送他去那邊……國土安全域性不可能再多給我們一週……”

中年探員的聲音沙啞低沉:“東西還沒有找到……車裡……每一塊坐墊都不要放過……”

“修理廠……全拆了……需要時間……”

李維斯艱難地將臉埋在手心,在他們談話的間隙享受短暫的黑暗,一邊在心中默默計算:如果沒猜錯的話,今天是他被抓進縣警局的第四天,也就是說,明天就是星期六了,加布林號出水的日子。按照國土安全域性DHS的要求,他應該在這一天被送往水下監獄。

這是宗銘和桑國庭精心計算過的日子,加布林號一週出水一次,所以被捕之後他最好給FBI留出四天左右的審訊時間,因為長於這個時間他的身體可能撐不住,短於這個時間,FBI可能會向DHS申請多一週的控制權,那樣他的身體就更撐不住了。

現在,他已經撐過了四天,能不能順利被送進加布林監獄,就看就看DHS對加布林名單的執行是不是像情報中所說的那麼嚴格了。

門口的談話結束後不久,他們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