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瑋,媒介專員們只能顧左右而言他。
“這是《星期五》的新刊,預計再有五小時就要在全國各大城市出街了。”蘇麗拿著三本《星期五》雜誌回到了公司。
此時會議室裡只有蘇麗、李瑋、林向宇、陳果和龍襄五個人,但是其他人都在外面加班。好在公司在進行辦公室設計的時候,李瑋特意學習地球位面不少科技公司的創意,不僅有24小時供應熱飲和冷飲的茶水間;還有男女員工各自獨立的休息室,休息室裡是膠囊公寓,能讓大家安靜地休息。蘇麗還特意電話訂購了快餐上來,炸雞、漢堡和披薩是應用盡有,同時也有水果和蔬菜沙拉可以選擇。此時大家或是窩在沙發上默默地說著事兒,要麼就是看著各大社交網站和社群論壇的八卦動向。
李瑋瞟了一眼《星期五》的封面,果然撩人。封面的底圖也是最大的照片,一個年輕的女演員拿著一條男生的內褲,泫然若泣。底圖的左上方是一張偷拍照,但是再瞎的人也能看出那是李瑋,然後旁邊有個女生。接下去就是底圖的下側,是一組五連拍,只不過拍攝角度不是那麼好。五連拍講述了一個故事,似乎是一個演員在和劇組爭吵。當然,那個演員無疑又有著李瑋的特徵。看完封面後,李瑋都覺得自己應該是罪不容赦了。
開啟雜誌,有關李瑋的專題報道多達十頁,這簡直對新人的絕對“優待”了。上一個有這個待遇的還是某個星二代,他爹實在是太有名,影帝兼圈內影視劇的一線投資人。而他本人呢?一口氣被雜誌爆出玩弄女學生、吸|毒、招|妓、鬥|毆和襲警。當時的報道是整整十二頁,愣是將這個星二代寫得是罄竹難書。這次李瑋也擁有了十頁的專題報道,這可是apex中曠巍都沒享受過的待遇。專題的第一部分就是講述李瑋抄襲,在文中總共出現了路人甲、乙、丙、丁四個匿名人士,他們說是李瑋的槍手,轉為李瑋捉刀寫歌;第二部分就是講李瑋和他金主的故事,找個金主被說得彷彿是福布斯全球富豪的前十名,但是雜誌卻連張照片都欠奉;緊接著的第三部分就暗示李瑋帶資進組,然後在劇組裡大頭症發作,今天茶潑主角、老藝人,明天掌摑導演、製片人;最後的第四部分完全達到了一部世俗豔|情小說的水準,李瑋在記者筆下化身花心大少,撩妹無數卻拔x無情,封面的妹子主動站出來表示她已經懷上了李瑋的孩子,正在被李瑋身後的黑惡勢力追殺。
“你說相信這些報道的人是不是沒有智商?”李瑋看完之後,忍不住吐槽道。
“能寫出這種歌曲的人幹嘛給我當槍手?隨便找家唱片公司,不是音樂總監也至少是經理待遇吧?如果我身後有全球十大富豪級的金主,我幹嘛還拋頭露面地打拼?至於帶資進組,我都有十大富豪撐腰了,為什麼不直接要個主角當一當?至於最後那個女生,我只能說,少上少看霸道總裁之類的言情小說。”
說完,李瑋破天荒地給自己拿了一塊披薩,咬牙切齒地吃了。
“都已經淪落到看狗仔雜誌了,你覺得還能有多少智商線上?”公關部危機公關專員陳果說道,“《星期五》只是一本雜誌,一份出版物,他們擁有言論自由,所以他們無需承擔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他們只要確保他們所知道的東西是真話,而真相就不那麼重要了。而且我們的最高法院對於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和媒體的言論自由相衡量的時候,更側重媒體的言論自由。
最高法院衡量‘意見表達’和‘毀謗’的重要標準就是‘真實惡意原則’。除非媒體明知道報道的內容是虛假的而他們依舊報道出來,否則就屬於意見表達。或者,你能找到他們的‘意見表達’已經構成‘事實指控’並能被證偽的證據。
我剛剛檢查了他們的報道,他們的記者非常巧妙地規避了對你進行‘指控’的詞語。所有涉及到指控你的內容,都是引述當事人採訪的內容。很簡單,你能起訴那些當事人,但是《星期五》是安全的。”
“所以我們申請針對《星期五》但是出版禁止令是不可能的?同時也沒有多大的可能要求他們刊登致歉啟事?”蘇麗皺著眉頭問道,“如果這樣的話,我們有什麼辦法解決?”
“找一家更有公信力的媒體,讓他們客觀調查,然後做出有利於我們的專題報道。”陳果說道,“最好是專業的新聞刊物或社會刊物,娛樂刊物的可信度並不比狗仔雜誌高多少。除此之外,就是安排李瑋多上各類新聞談話節目,讓新聞評論員來盤問他事實的真相。”
“那你有什麼推薦和渠道麼?”蘇麗問道。
“平媒可以聯絡《亞洲報道》或《華夏新聞》,他們是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