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端倪。
唐逆頭都沒抬,語氣似乎降至冰點,“奇奇怪怪的,別管他。”
“咦?嘖嘖……”宋渺渺頗有深意地嘆氣。
平淡無奇的男生是最不入唐逆法眼的,無奇也就罷了,纏人便更讓人討厭。唐逆的心中並非沒有愛,她心中的愛情,應當是李清照與趙明誠坐于歸來堂中翻書賭茶,知己知心情意綿綿,也或許是張學良與趙一荻一見鍾情相伴終生,又或許是張愛玲凋零在傾世傾城中的愛。
可是,值得她唐逆珍愛一生的男人,未知何人,身處何方。
俗語說“有花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可像唐逆這樣兼備貌與才的女子,豈能受制於平庸之輩。
那時距高考一年又兩個月。
作者有話要說:本文已經完結了,妖重翻一遍發現很多蟲,所以現在開始修文。收藏此文章
chapter 2、小王子
紅塵中一次碌碌轉頭,成全了你我的千羈萬絆,從此要用盡一生去釋懷。
宋渺渺從第一天“有幸”與全校尖子班的尖子生唐逆並肩而坐,便註定了她整個高三時代的“不幸”。當唐逆洋洋灑灑的作文被拿來當範文爭相傳誦時,渺渺還奔波在前後鼻音的基礎習題中;當唐逆精準完美地在全班面前完成電路解析時,渺渺還兀自盯著力學圖剪不斷理還亂;當唐逆為了基因重組的種種可能與老師爭得面紅耳赤時,渺渺正親切地將細胞裡的染色體喊作蝴蝶結。
唐逆,你永遠是高高在上的白天鵝,而我是一隻落亡的孤雁,雖然奮力飛翔,卻始終敵不過凜冽秋風,找不著自己的隊伍。渺渺偶爾也會哀傷地抱怨,眼神空洞地盯著斜斜的餘暉。
唐逆便會將一塊蒙雪麗榛果巧克力塞到渺渺手裡,眼睛晶晶亮,“渺渺,你是我見過最單純的女孩兒。哪怕失群也執著前行,這樣的勇氣,怕是連天鵝都要折服。”
“我不愛讀書,小逆你知道的,我能來這個尖子班,不過依仗二姑姑的關係。不過來這裡了我從未後悔,因為認識了你,高中能遇見你是我的榮幸。”濃厚的巧克力香味在渺渺舌尖盪漾開來,配上碎碎的香脆榛果,讓人隱隱有了走火入魔的衝動。
她們覺得最美的時刻,就是每天能雙雙趴在欄杆上看日落。她們不動時,就如同兩隻疲倦的鳥兒,黃昏時分棲於莽撞枝間,或靜默不語,或婉轉輕啼,一唱一和中化解了心中苦果。
“小逆,我喜歡小王子住的星球,他每天能看見四十三次落日,只需要微微挪動下椅子。”
“雖然美好,可惜沒有玫瑰花的星球,總是沉悶的。”唐逆幽幽地說。
玫瑰與王子的邂逅,依偎,逃叛,總讓無數纖細的女生心生刺痛。
宋渺渺卻更願意去做那隻渴望被友情馴服的小狐。
狐狸對小王子說:“我不吃麵包,麥子對我來說,一點用也沒有。我對麥田無動於衷。而這,真使人掃興。但是,你有著金黃色的頭髮。那麼,一旦你馴服了我,這就會十分美妙。麥子,是金黃色的,它就會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會喜歡那風吹麥浪的聲音……”
於是她閉眼,對著太陽微笑,幻想半空中風過的聲音,是麥浪的嘩嘩聲。
“我說唐逆,好想知道早戀的滋味兒啊。”渺渺有口無心,停停頓頓用食指在欄杆上敲出清脆的音。緊接著一個激靈,“要不,你乾脆答應張天奇吧!”
“呸,餿主意,怎麼不自己答應他去!你胳膊肘往外拐還擰了三圈,這麼沒有良心地要把我推到火坑裡去!難不成你覺得他配得上我唐大小姐嗎?昂?”唐逆高傲地挑挑眉,擺起大小姐的譜兒來,真讓人敬畏三分。
好強高傲的唐逆骨子裡,就與平庸格格不入。
話說回來,張天奇也並非如此不堪,也可算得中等偏上。只是唐逆太過優秀,以至於眾人難免覺得他是高攀金枝了。
風吹來落日的味道,瀰漫在舌尖的巧克力的苦澀和甜膩,巧妙地融合在心裡,泛起絲絲若有似無的傷感味道。
唐逆懶懶地趴在欄杆上,如同一隻睏倦了的貓咪:“只是早戀罷了。渺渺要找也容易得很啊。我手頭就有幾個合適的,你要不要?”
渺渺伸出手,似乎在抓捕漸漸消逝的金色光芒,而陽光一點點,漏過了她的指縫,斜斜地拉出一條長長的手掌的影:“再不抓緊我的青春小鳥真的一去不回來了。那些帥哥俊男雖然賞心悅目,可是現在這非常時期,誰敢光明正大地談情說愛?我覺得吧,張天奇也許真的能算有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