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雪舉起一枚橄欖果,大家一看就明白了,兩端小,中間大,怎麼也難立穩。
“陛下正開天下之大格局,骨架雖立,血肉未生。這法權一樁,就是擴於天下,分權制衡的一個點。”
“此案我們也看得很清楚了,法權,包括細目條陳,若是被執法之人握住,那就是天下大害。它既大權在手,就不會求公道,而是求它的利,以害公道而求利,因此法權首先就要從執法的衙門剝離出來。諸位可以多想想,執法的衙門,要怎麼定權定責,才能確保國法護得一國的公道。”
薛雪說的是法權和法司的關係,宋既談的還要高一層:“陛下為何要推著大家變革律法,早前那個不列顛人在學院裡的演講,大家也都聽過。”
“我英華之法,現今已是兩條腿在走路。一條是商法,仲裁紛爭,維護公道。樁樁條陳,層出不窮,而所循法理,跟刑民案格格不入。刑民案,也就是法司這部分,再不更張,就要被民人,被一國推著更張,那時還不知是怎麼一番亂象。”
“更有緊迫之事就在眼前,我英華力推族田公田分戶,接下來還要推族田公田定人,定產到人。這一步陛下立下二十年之期,現在已過了十年。嶺南才完成分戶,江南才開始分戶,可之後會越來越快,不止是朝廷要推,民間自己也在推。”
宋既發揮得更遠了:“讀史者都清楚,分產引發的動盪最為猛烈,如何在這動盪中護住一國人心,就得護住公道,公道靠什麼?國法。不列顛人曾著述有《烏托邦》一書,說的是不列顛人圈公田,致民人失地,千萬人顛沛流離。”
“不列顛來的勞倫斯爵士說,那只是文人誇張言辭,圈地之害實際沒有那麼大。可我們西行之人也看過,害處也不如勞倫斯所說的那麼小。但不列顛那一國並未因此事而舉國動盪,關鍵在哪裡?就在不列顛人的律法已成體系,法權立得穩健,可以在大面上守住公道。”
宋既感慨道:“陛下要推律法變革,就是要解決這樁眼前之難。我英華的族田公田分戶定人,雖跟不列顛人的圈地有區別,但引發的動盪卻是一致。華夏以農為本,我英華又有工商之本,要將這兩樁根本融在一起,就如商庭融匯法司的刑民庭一樣,是我英華真正能成融華夏各處故土的根基。”
學子們個個兩眼發亮,認識到自己所投身的事業,意義如此重大,都覺全身熱血翻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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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八章 誰說男兒不如女
() 第七百五十八章 誰說男兒不如女
四月下旬,皇帝在江南釋出《國法廣議詔》,宣佈將推動英華“變法”。此“變法”非往日的變法,依照舊朝標準,英華那是天天都在變法,這個“變法”說的就是變革律法之制。
看了詔書,正在熱議李煦案的國人此時才算明白,皇帝是從國體的高度來看這一案,壓根就不是跟皇妃的宮闈之事。
皇帝在詔書裡提到了多項變革,引得一國震動。
一是改法司為法院,設定有國、省、府、縣四級,之前鄉鎮區的法正另有處置,不列入法院體系。
二是法院的職權大幅更改,有增有減。商部的商庭併入法院,但又在尚書省設定了律部,負責公訴之事,同時管理所有訟師。法院對律部沒有行政管轄之權,這就意味著英華司法的控判要完全分開。
第三項是在刑民案裡全面引入訟師,而新設律部就是管理訟師和訴訟流程。為此英華將實行訟師資格制。訟師的資格門檻,以及公訟私訟的調和補劑,皇帝自不會擬定細節,交由相關各方商定。
第四項則是將民案交歸地方,法院只負責商刑兩案的審裁,涉及婚姻、家產、孝悌等等民事糾紛,由省財政所支撐的鄉鎮區民庭處置。跟法院不同,這些民庭都以調解為主,民庭調解和初審失敗,再轉交法院審理。
這四項變法僅僅只是大面上的規劃,具體細節需要政事堂和法司協商敲定,估計到年底才有定案,明年才開始逐步推動。
就李肆而言,這項變革也只是過渡,但已埋下了幾條線。首先當然是向現代司法體系轉型,其次是兼顧了地方分權。
將民事案儘量轉交地方,一方面是減少中央財政支出。如果是將原本一直延伸到鄉的中央司法體系全部轉向現代司法體系,增加的人力、場地和辦公費用就無比高昂。計司粗略估計,法院和律部的常規財政支出將增長八倍以上,才能滿足轉型後的需求,總額高達千萬兩白銀,這是目前英華財政難以接受的,還不計法學院校的建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