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爺的門人在南方經商,生意做得很大,家教也不粗俗,兒子正當年紀,穩重文雅,把你給他們,我也放心。女孩都要出嫁的,明月,你放心,王爺不會讓你委屈。給格格們怎麼辦,給你就怎麼辦……”
“福晉,我,我,我的書還沒念完呢。”
她說得她們幾乎要笑了:“那個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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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低下頭,看見的是拖鞋裡面的自己細細的腳,腳背上有一塊小疤,那是她小時候給爹爹打下手,一不小心被竹筒子砸傷,當時就腫了老高老高,爹爹沒錢帶她去看醫生,用蒙古草藥和上草木灰覆上去,傷是好得快了,疤去不掉的。黑色的藥泥滲到皮肉裡面,變成了個半月形的小印子,人長得多大,住在哪裡,被什麼人喜歡過呵護過,也是去不掉的。永遠去不掉的。
她再抬起頭來便說道:“明月全聽福晉的安排。”
然後她被摸摸頭髮,像小狗被安慰。
冷眼旁觀的彩珠心裡想哦,她又是那個樣子了,瞬間的惶恐,很快就鎮定了,就認命了,一個孤身的小女孩子,擺脫她也不是難事兒。只不過既然定下來,就趁早送走,免得又像上次那樣,她在自己房裡剛剛教訓了明月,顯瑒又推門進來了。彩珠在心裡面掐著日子,小王爺走了五天,他應該在山上待上一個月,這樣算算就還有時間,但也不可拖延。有一句話,叫作夜長夢多。
第6章
到小興安嶺的第二日,顯瑒就在山上打了兩隻狐狸,一隻褐色的,另一隻是紅色的。紅的那隻,子彈釘在她小腿上,細身條的獵鷹撲上去,活著叼回來的。顯瑒把她拎起來看,發綠的大眼,透著驚恐和兇狠,呲著牙小叫,實際上束手無策。他命隨從把她關到籠子裡,這是個活物,可以拿回去給家裡的姑娘們玩。
年輕的兄弟們半日打獵,半日就在山上烤火宿營,相互之間議論著皇上在天津衛的各色傳聞和各自勉強維持的家道,又說今年可以來這裡獵狐狸,明年也許就不行了,如今兵荒馬亂,土匪四起,再不是往年的光景了。
顯瑒一邊喝酒一邊琢磨事情,鎮守奉天的大帥如今才是本地未加冕的土皇上,攤派募錢從來大喇喇不眨眼的,如今怎麼回禮給他了?難不成又是看上了某塊地,某個街面,或者他乾脆就是在琢磨傳聞中王府裡面尚存的前朝寶貝……他心中默默清點著自己的財富和底牌,家產還有多少,哪些留得住,哪些得快點拋,什麼東西能送人就當交朋友,什麼東西舍了命也要守住,復辟前朝是個好夢,只不過醉醺醺地做夢之前得想琢磨怎麼活,活得好……
他飲了酒,吸了幾口煙,便捲到毯子裡面睡了,半夜裡卻醒過來,看見圓月亮懸在樹枝當中,白白亮亮的晃人眼睛,老狼隔著幾條山谷,對著月亮長嘯,聲音一波一波地傳來,弄得人心裡發抖。他騰地坐起來,在原地來回走了幾步,沒來由的心煩意亂,彷彿覺得奉天的家裡要出事兒一般。拴在樹上的小鷹撲打了幾下,顯瑒走過去,把它頭上黑色的頭罩拿下來,看著這鳥兒警醒的眼睛,他心裡想道:你若不叫,閉上眼睡覺,那我也回去睡;你要是大半夜裡張嘴叫,那我就連夜趕回奉天。那小鷹的脖子扭動了幾下,動作骨節分明,忽然如通靈一般,張開嘴巴,發出清脆的鳴叫。
……
奉天城的南站,入關的火車即將啟程,明月坐在一等艙的某個車廂裡,她的身上是一套新裁製的小洋裝,鵝黃|色的天鵝絨,緊身上裝,長裙曳地,領口和袖口都是層層疊疊的白色喬其紗蕾絲,整個人像支泡沫豐富的香檳酒。她回想著這是她第四次坐火車出門。她曾隨顯瑒去過一次哈爾濱,一次長春,還有一次北戴河。這一次則要一路顛簸去遙遠的南方。學堂裡面曾教唱過一首蘇格蘭的民歌,說的是姑娘被從未見面的人接走,離開爹孃和家鄉,一路一邊流淚一邊唱。她用袖子抹了一把臉,其實比起來那首歌裡的故事情節,她好像沒那麼慘淡,她早就沒了爹孃,也不知道究竟哪裡才是家鄉。
王府出了大筆的嫁妝,又派了四個人隨她南去。幫她梳洗的婆子不失時機地跟她講哪位真正的格格的落難遭遇,言下之意是:明月姑娘,你何德何能有這樣的好運氣?公主一樣的排場嫁給知書達理的富裕之家,哭喪臉可不行,那對不起所有人的好意。
只不過她覺得還有些心願未了,還有個人,他還沒出來跟她打個招呼,說句再會。這混亂的年月裡,一場病,一次離別,一路遠行,可能就是一生了。
火車響笛,卻一時沒動,九月初八,清晨的豔陽天,忽然佈滿了雲,細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