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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你就呆在屋子裡給我們做飯吧,不要凍著了。”季均拍拍通紅的臉,拿著鏟子幹勁十足地行動起來。

荷花實在是冷不住,也不逞強,跺跺腳就進屋去烤火。

過了兩三天,雪就化得差不多了。冬天沒什麼農活要幹,難得季同在家,荷花得了空就想出去活動活動筋骨。

“爹,聽說村口來了個唱戲的,我去看看。”打過招呼,荷花揣了兩個烤番薯當零食順便暖手,一路朝村口走去。

可她去得遲了,人家已經往縣上去了。說那裡是大地方,人多,有錢的老爺更多,好賺錢。

“他們會在縣上唱好幾天呢,荷花,你明天早點起來去呀。”一個小媳婦好心地指點她,“他們唱得很好的。”

“太遠了,路不好走。”荷花搖頭。

真要說看戲,自己以前在電視電影裡看得夠多了,真人演唱的晚會也沒少參加,水準比這些都要高。這裡唱戲的,都是咿咿呀呀的街頭賣藝形式,自己只不過是圖個新鮮熱鬧,沒得為了這個走大半天泥濘的路到縣上,然後又走大半天回來。

有些掃興地往回走,卻總覺得不對勁。回頭一看,一個全身都黑呼呼髒兮兮的瘦小孩瑟瑟地跟在身後,眼巴巴盯著她手裡的番薯。

荷花皺眉,看他衣衫襤褸,這麼冷的天,鞋子都是溼答答的,還露出了腳後跟,手上也生了凍瘡,村子裡什麼時候來叫花子了?

“這個可以吃的,給你吧。你從哪裡來的?還有沒有同伴?”荷花把番薯送到他跟前。

那小孩眼神一亮卻很快地搖頭,退後幾步咬著手指在地上劃圈。

“我本來打算送給唱戲的那個人的,但他們已經走了,我也不喜歡吃。你不要的話,我就扔了。”荷花裝作很隨意地把番薯扔在路旁沒有融掉的雪面上,然後直直地往前走。

走了十多步回頭一看,那小孩正撒丫子往和她相反的方向跑,兩個番薯已經不見蹤影了。

小巧稱砣

這一整天荷花都有些心神不寧,傍晚的時候,季均從學堂回來,荷花到底叫他陪著自己又去村口找了一趟那個小孩。有人告訴他們說在村裡的小破廟見過,但等荷花尋過去的時候,卻不見蹤影。

冬天的夜晚來得很早,一會兒功夫天就要黑了,季均有點不耐煩:“荷花,一個乞丐而已,興許他早就去縣裡了,你幹嘛非得找到他?”

“我看他沒吃的,沒穿的。天這麼冷,要是在這裡過夜肯定會生病。還不如我們把他領回家裡去。”

“這樣啊……他也確實很可憐,可是荷花,我聽說很多乞丐都有些手腳不乾淨呢,誰知道他到了我們家會幹出些什麼來?再說了,我們自己也才剛剛夠吃的。”

荷花看看天色,微微嘆氣,“我們雖然窮點,可也總算能吃上飯。我本來想,若是他願意,可以住到我們家,幫我乾點活,也不算白養著他。算了,我這裡還有兩個番薯,先放在供桌上吧。他若是沒有離開我們村,應該就會在這裡過夜的。”

第二天早上,荷花想著去看看那兩個番薯還有沒有在,剛出門,就發現三叔公帶著幾個人往他們家裡來。

季家村一百來戶人,大部分都是姓季的。隨便兩個人碰上,都能扯上那麼一點親戚關係。這三叔公說起來也算季同的堂叔叔。不過,季同現在單門單戶,無權無勢無財,平常也很少和他們有來往。

“三叔公,這大清早的,您怎麼親自到我家來了?您先坐,我叫爹爹來。”

荷花一邊招呼他們坐下,一邊支起耳朵聽他們說話。

原來,三叔公那個嫁到縣裡做了喬家姨奶奶的閨女要回來了,還是和女婿外孫一起回來。因送信的人來得遲,三叔公一家現在還沒有做好準備。這不,一邊派人去接女兒女婿,一邊就趕緊讓人去採買各種食材和禮品,家裡已經忙得翻了天。他這次來,是要來買雞應急並叫季同過去幫忙的。

雖然是緊急狀況,季同卻是老實人,也沒和三叔公抬價錢,很爽快帶了他們去後面雞舍抓雞。

荷花摸著三叔公塞給自己的兩個銅板,想著他一副居高臨下施了莫大恩惠一樣的嘴臉,暗自腹誹不已——成天喊著做了縣裡大戶的泰山,兩個銅板也好意思拿出手!

“荷花!荷花!”二嬸子的大嗓門突然響起來。

荷花出去一看,二嬸子又帶了一撥人來他們家,好幾個都是認識的,只有一個眼生的十四五歲男孩,大冬天居然只穿了一件衣服,還露出了手臂,手上還抱著一個人,就是她昨天見過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