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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以及當時那種論戰式的緊張氣氛。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莫羅的表演的確可以令人拍案叫絕,絕不會輸於《卡波特》中的霍夫曼,將一個正義的,果敢的,睿智的,風度沉穩還帶著些許憐憫的悲情形象展現在銀幕之上。而且他各位同事的表演也都是張弛有度,讓人感到這群新聞工作者之所以能夠不苟同麥卡錫是有著資本的,也極令人信服。

所以,看本片除了開篇的群相鏡頭令我有些茫然以外,基本上是一部相當不錯的影片,但若偏是做一個參照自我則會失去了許多電影本身的東西,更何況個人認為這種參照根本就是不能夠成立的。

韓兮

2006…10…9於通州

《機動部隊》:陰冷的感覺

都被稱作暴力美學,吳宇森與杜琪峰在風格上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很張揚,熱情似火,一個極內斂,冷靜如水。

《機動部隊》可以說是杜琪峰的代表之作,在銀河映像之後的又一部自我風格的展示,整部影片全部發生在黑夜中,給人一種極為陰冷的感覺。

這是一個尋槍的故事,陸川的成名之作便叫《尋槍》。但毫無疑問,在尋槍的動機上,此片顯然更人性化一些。陸版尋槍中的姜文作為一個警察,他丟了槍是小事,但丟失的槍若惹出麻煩則是大事,說白了,這是一個責任問題。但《機》片中則不然,林雪丟槍了,他只擔心一點就是馬尾的手下是否會利用槍去報仇,而這擔心也是因為一旦報仇的事情發生了,他丟槍的事情就會曝光,所以,後來才有了林雪將大眼出賣給禿頭的情節。顯然,是否發生槍擊事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回槍,作為一個警察個體不能丟槍。從這個角度來說,陸版尋槍對人物拔高了許多,而杜版的則要現實得很。這種現實是冷酷的,為己之利的,而又在常理之中的,林雪為此險些鑄下了大錯。

作為一個警察,丟了槍,按照規定必須上報,邵美琪要上報,黃卓玲要追查下去。只有任達華決定為林雪找回槍來,但他的手下也在權衡著這樣做是否值得。

朋友之情是本片中唯一的溫暖,但誰都知道,這朋友之情弄不好就會遭糕之極。在林雪的肯求下,任達華放棄了廣東大道的巡邏。雖然這是為林雪著想,但事實上,林雪將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給黑幫的拼殺提供線索比丟槍還要甚。

好在此時出現了一個小警察,一句點醒了夢中人,任達華最後時刻趕到了廣東大道。此時,很難說得清楚是友情幫了林雪還是制度幫了林雪,也許兩者皆而有之吧。總之,任達華的一念之間決定了友情是走向陰冷還是走向光明。

我們看過任達華不少的片子,黑幫老大,變態殺手等等,警察的扮相也有不少,但這部片子中的任達華又是與眾不同。

只要穿上這身警服就是兄弟,這是任達華幫林雪的前提。兄弟有難,做朋友的不能不幫,而且要幫到底。這句話其實從細節上弱化了任達華與林雪的關係,他們是不是好友?PTU與反黑組的?這無關緊要,重要的都是警察。所以,友情變得十分地標誌化,那所謂的友誼的溫暖也褪色了。

與警察這種兄弟情形成極大反差的則是任達華對其它人的態度。遇到案情,他總要問一句是否報案,不報案當然就不必追究了,任達華其實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事原則,這一方面標明他並不是一個好警察,另一方面則加重了他參與尋槍一事的兄弟之情。耳光響後,脖子險些被植皮的小混混還有氣喘病發作險些死去的線人,這兩個情節看起來好象是任達華為了林雪的事情極度著急,但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出,任達華對此類舉動是多麼的熟練,在極度冷靜下對這些小混混實行暴力,這絕不是一個好警察的所作所為。

這是一個極度分裂的角色,卻也極有原則的角色。一方面對朋友本著警察兄弟的原則,另一方面處理事情卻充滿了暴力色彩。這種內在的,收聚的張力令任達華這個警察角色極為立體,也極為可怕。

本片在人物塑造上是極為成功的,透過一件尋槍的事情將許許多多的社會人物都新增了進去。如果說林雪與任達華是原點的話,那麼由原點出發的脈絡是極為複雜的。首先便是警察的群像,黃卓玲與邵美琪絕不是往日警匪片中的花瓶形象,她倆的出現都具有極度的概括性,還有新警察,驗屍官以及醉如貓的臥底等等。對立的,各色各樣的小混混也大不相同,馬尾的張揚,殺手的爆發力,線人的忍耐以及*的潑皮。甚至還有那個砸車偷東西的小孩及暗夜裡準備跑路的劫匪們。

各種人物出場均不多,但一句話或一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