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用以賞功。徹侯、關內侯食租稅或食邑,其他諸爵得食俸祿如官吏。
西漢,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設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時誅伐殆盡。此後,王爵僅皇族可得。早期的諸侯王國大者列郡數十。小的也有數郡,皆由諸侯王自治其國。漢廷僅為之置太傅而已,其餘丞相、內史、中尉、御史大夫之類皆王自置。經過七國之亂和漢武帝下推恩令、漢成帝綏和元年改制,諸王僅得食本國租稅,不得預國政。盡廢內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僕等與漢朝設定相同的官稱,改丞相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國與列郡無異。東漢王國制度與西漢後期一致,國與郡等,唯改太守為相、都尉為中尉,另置傅領王府事。
西漢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漢武帝劉徹諱,改徹侯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