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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陰謀,謊言,或僅僅只是一個幻象。

我只相信時間。

儲存著一些無名或失蹤的作者的小說和詩集。紙張發黃。走到哪裡帶到哪裡。對一個作者來說,若他的讀者老去,這本書還收藏在他的書櫥裡,有一席之地,或他依舊會拿出來,再翻一遍。那麼這就是一本書最本質的價值。甚過一切蓋棺定論。

作品最終的評審權,只在讀者的手裡。

一個作者,在時間中消失,比被誤解地定論要好。

付出感情的書,就會被感情收藏。這就是一個寫作者生命的延續所在,是他最終的樸素無華的財富。

寫作,這將會是世間始終最為孤獨的一項工作。就像一個人站在黑暗的舞臺上,給自己設定的一束明亮光線。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觀眾看到。

再一日 記得

再八日 一次

他從紐約回來的時候,帶了這張CD給我。Joni Mitchell。說,這是他很喜歡的一個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個女子給自己畫的像。在酒吧裡,手指裡夾著香菸,對著一杯紅色的酒,穿著綠色大衣,一頭金髮。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價碼。彷彿是鄭重其事帶來的一件小小禮物。於是也就認真地收下。我們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裡見面。他穿著一件似乎剛從洗衣機裡掏出來的暗紫色T恤,皺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褲,黑色襪子和球鞋。剛剛把光頭剃乾淨。還沒有把時差倒過來,因此臉色發暗,顯得很疲倦。

在兩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說,打聽我的電話來尋找我。我們約在咖啡店裡,他對我說他籌劃中的一部電影。之後,在這兩年裡,我們大略只見過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帶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嬰兒一樣的短髮。戴著長長的銀耳環。看了一半,大家擠到門口來透氣抽菸。直剌剌地往石頭臺階上坐。被人潑了一點可樂在裙襬上面。他認識很多人,到處打招呼。跟在他身後,沒有人認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電話給我,讓我一道去798看一個攝影展。他說他沒有我的電話了,忘記其中一個數字,結果試了一整個晚上的電話,才撥通。他說,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這些話聽起來都有些戲劇化。我剛好穿著一雙高跟鞋在逛市場。走了一下午,覺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個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著大雪走過來。已經在拍他的電影,每天凌晨兩點開工。看起來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發。然後說想請我一起去看一個科幻片。但我決定回家。

一次,約在後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臺上與我聊天。我們照舊聊著聊著又靜下來。然後我起身說,我該走了。他似乎並不想與我道再見。但我覺得他根本都已經不再想說什麼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說什麼。

一次,我們在一條破爛衚衕裡的餐館吃泰國菜。他把大蝦一隻一隻夾到我的盤裡,說不吃這種蝦。透出玻璃窗能夠看到屋頂上的綠葉。我從來沒有在一個男人面前抽過那麼根菸。他總是能夠讓我不自在。卻又覺得這沉默的壓迫非常自然而然。

總之,見面都是回憶得清楚的次數。每次都是突如其來,臨時打來的電話。每次我也總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現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說話還是僅僅只是想找個人在他的身邊。那種即使在彼此之間沒有距離的時候,依舊不得交會的東西,也許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與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離。所以,我們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張CD收藏起來,從未打算拆開來聽。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法國女子。身份是國語,西班牙語,法語的翻譯,導遊以及一個兼職的戲劇演員。我沒有來得及看她的演出,據她自己所說,她扮演小丑,但不是鼻子上頂一個紅球的那種。她很喜歡這個兼職。做導遊和翻譯,純粹是為了工作謀生。

在小旅館的客廳裡。她穿著絲綢長褲,領口和袖子有精美的刺繡,光腳穿著涼鞋,耳朵上戴著不同形狀的兩隻金耳環。塗著紅唇膏。嗓音略帶沙啞。

我在她的笑容和眼神裡,發現一種自然,粗糙的優雅。非常真誠。這真誠的秉質因為稀少,所以很容易辨認。

我們在小巴士上談論法國作家的左派傾向以及法國人在政治與環保方面的運動及主張。她在臺灣生活過一年半。學唱京戲。從不吃麥當勞,不喝可樂,用以抵制美國文化。她認為法國社會制度缺乏對藝術家的生活保障。所以她謀生,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