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鏈條。有某因必有某果。但這個因果不是常識的、公認的,比如“天冷會感冒”、“不吃飯會營養不良”,是自造的。
請看下面這個自設邏輯:
“第一定律:機器人不得傷害人,或任人受到傷害而無所作為;
第二定律:機器人應服從人的一切命令,但命令與第一定律相牴觸時例外;
第三定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與第一、第二定律相牴觸。“
科幻愛好者一看便知,這是阿西莫夫在小說集《我、機器人》裡給出的“機器人工學三定律”。它的邏輯十分周密,以這套定律為基礎創作的故事也十分嚴謹,以致於有些科幻迷誤以為,這也是現實里科學界研究機器人時使用的定律。甚至一些介紹科幻的文章也這麼講。其實,它只是作者發明出來編故事的。與現實中的人工智慧領域完全無關。機器人工學三定律是“自設邏輯”的典型。
對於《球狀閃電》中的“球狀閃電”,作者劉慈欣曾有這樣的詮釋:而這本小說中的球狀閃電只是一個科幻文學形象,為演繹科幻的美感而誕生,不應被看作是對這種自然現象基於科學的一種解釋。事實上我自己從科學角度對球狀閃電的猜測(當然是很幼稚很業餘的)也完全不同。小說中的解釋不是因為它最符合邏輯,而是因為它最有趣最浪漫。《球狀閃電》216頁,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儘管用的術語不同,但筆者以為,這就是對“自設邏輯”的表述。是作者藝術自覺性的體現。在段表述裡,客觀世界的真實——作者的心理真實——小說中的藝術真實,三者是嚴格區別的。
現實只有一個,超現實卻可以有無數個。如果幻想類文學的作者(不僅僅是科幻小說作者)不給他的作品假定一系列邏輯前提,那這個作品就沒法讀了,所有的情節將會混雜成一團。不光是科幻小說,神怪、武俠等各種形式的幻想類作品,都需要把情節建立在超現實的背景中,也都需要“自設邏輯”。比如,孫悟空為什麼只能七十二變而不能七十三變?為什麼一個跟斗飛十萬八千里而不是十萬九千里?在武俠小說裡,一副毒藥被服下後,為什麼七七四十九天毒發身亡而不是八八六十四天?練習《葵花寶典》為什麼一定要引刀自宮?哈里波特為什麼能夠在車站穿壁而過?這些邏輯不需要讀者去問詢究竟。它們都是故事的出發點。你需要的是從這些基礎上閱讀故事。而作者的任務,就是在故事裡把它們的來龍去脈交待清楚。
如果魔法沒有任何限制,那麼人物將會成為萬能的神,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因而也就不會有任何故事可言。《幻想文學漫談》《科幻》2004年二期。這就是自設邏輯的意義。對於幻想類文學,作者們有一個普遍的誤解,就是要從現實的束縛中解放幻想,怎麼想都行,最好不要有約束。比如,一些奇幻類作者就認為,科幻是受約束的幻想。其實,戴著鐐銬跳舞,才是一切幻想文學的創作原則。賦予情節的可能性有一個無形的界限,超過了它,可能性越大,可讀性越低。
比如,在兒童片《奧特曼》中,不管出現什麼問題,最後“奧特曼”都會變身為一個巨人,拳打腳踢予以解決。這種片子成年人就不會愛看,因為情節過於簡單。《超人》第一集裡,超人倒轉地球,令時光倒流,地震造成的災難一一倒轉回去,世界安然無癢。觀眾自然會想到,以後無論遇到什麼問題,超人只要倒轉時光,把問題消融於無形,不就完結了嗎?當然,這樣一來,什麼故事都不存在了。
在科幻小說中,自設邏輯比比皆是。機器人工學三定律是一個經典例子,以致於能夠脫離故事而為人熟知,成為後面介紹的“公設邏輯”。下面再介紹一些自設邏輯的例子。根據個別作者確定自設邏輯的目的之不同,科幻小說中的自設邏輯可以分為三類:
預言類自設邏輯:
在以宣傳科學預言為目的的科幻小說裡,自設邏輯往往就是作者本人在科學或者社會方面的預言。比如各類烏托邦小說裡描寫的美好世界的架構。一項科學發明,等等。作者自覺地使這些自設邏輯與科學原理本身靠近。而故事往往是宣傳或者陪襯這些發明創造的。
這類自設邏輯包括:凡爾納在《大炮俱樂部》中設定的登月炮彈發射原理,克拉克在《太陽風帆》中設定的利用太陽風進行宇宙的原理,在《天堂的噴泉》中設定的“天梯”原理,遲書昌在《五號游泳選手的秘密》中設定的船舶潤滑劑,葉永烈在《失掉鼻子之後》裡設定的人體再生技術,等等。在科幻小說裡,這種自設邏輯並不多見。
主題服務類自設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