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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頓後,便老實了,整天整天地沉默不語,搶他東西他也不還擊,還躲在圖書館裡不敢出來。

“終於知道厲害了吧。”某個大孩子得意洋洋,這孤兒院果然還是自己的天下,不長眼的笨蛋早晚要服軟的。

現在還不叫花易而叫狗崽的小孩,窩在號稱圖書館其實更像是廢舊書報兼雜物屋的小房間裡忍著灰塵翻殘缺的舊書。倒不是因為好學,而是作為一個合格的反社會人士,他必須要知道社會是個什麼情況,上一次童年少年時就是因為不學無術,才導致青年時一開始那麼被動……

花易把少說缺了一半的書扔開,支著腦袋發愁,等他十一歲時,也就是四年後,花家就會找到他把他接回去,並且出於愧疚對他有求必應,直到他犯的事實在太大了必須捨棄,然後他就脫離最後一個約束他行為的地方,開始縱橫江湖直到一命嗚呼。

再這麼走一次?他還不如現在就自我了斷,也不用費事再等什麼同歸於盡的好物件出現了。上輩子走到最後兩年就已經是無聊之極,這輩子還這麼走?想想就了無生趣,甚至比當個好人更蠢……

咦?當個好人?花易琢磨了下,覺得這點子不錯。首先,他對當‘好人’完全沒有經驗,於是充滿了新鮮感;其次,好人容易吃虧,但他絕對不能容忍吃虧,那麼在當好人的同時不吃虧,很有挑戰性;再次,如果他當好人失敗,以他當壞人的豐富經驗,要轉型那是手到擒來不費吹灰之力,退路有保障。

總結,妥了,就這麼辦。

終於發現未來還是有指望的,花易神清氣爽,走出滿是灰塵的書屋,一出門就看到三個滿臉寫著‘找麻煩’的小破孩。

太低層次了,花易不忍直視,作為一個反派怎麼連口蜜腹劍都不會呢?心思寫在臉上,那是炮灰的節奏啊!想想自己曾經還跟他們打了好幾年攻防戰……孃的,自己的童年怎麼能蠢成這樣,太不堪回首了!

“狗崽,把那隻兔子給我們,我們今天就放過你。”為首的小破孩趾高氣揚地說。

被人叫了好幾年易爺的花易掏了掏耳朵,他倒是還記得回花家前的這個名字,其實官面上他也不叫這個,還有個有名有姓雖然土點但也算正經的稱號,不過花易反而不記得那個官方名號了,‘狗崽’這個小名他還熟悉些。再說,在這孤兒院裡小鬼們都被叫小名,誰也不比誰好聽點,花易也就勉為其難地不計較這個了。

不過,兔子……花易想了會兒:“哦,那個啊,好啊,我去拿。”

三個小破孩一愣,互相交流了會兒眼神,花易也沒理他們,自顧自地往院子走去。

所謂兔子,其實是個半隻手掌大的塑膠兔,材料差、做工差、顏色差、造型……壓根就沒造型。以花易現在眼光其實他都不能肯定這是兔子還是耗子,算了,沒差,反正他都沒興趣,誰要誰拿去。

不過,雖然現在的花易沒興趣,但重生前的真小孩花易還是很寶貝的,藏在了一個隱蔽的牆縫裡,拖著還在痛的屁股,花易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挖出來,隨手就扔給了小破孩們。

三個小破孩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最大的那個人梗著脖子說:“知道孝敬爺就好,老實點,爺會罩著你的。”

龍游淺水遭蝦戲。花易無力地呵呵了兩聲,不說他現在剛立志做個好人,就算他還堅決地在壞人的道路上肆無忌憚,他也沒興趣跟幾個小破孩鬥氣,易爺是很有格調的。

重活一次來看,孤兒院其實也沒那麼糟,花易想,有飯吃、有書念、有人揍,就是無聊了點,讓他一天到晚只能靠看書打發時間,要不是為了順應歷史發展等花家的人來接,他都想出去闖蕩江湖了……嘖,低調,他這次是要做個好人的。

“狗崽,那個蛋糕……”

花易抬了抬眼皮,往桌子那邊點了下頭。幾個孩子立刻歡天喜地地撲了過去。

說起來,當好人其實也不錯,花易想,上輩子學校裡的人都對他敬而遠之,這輩子居然有不少小女生暗戀他還給他送自制小點心,可惜……先不說他喜不喜歡點心這種東西,關鍵是她們的手藝實在太差,他就算喜歡也要怕中毒,就分給孤兒院的小鬼們了,然後就得到了小鬼們的一致愛戴。嘿,上輩子他們可是聯合圍毆他的啊——奠定了他以一敵眾的好身手及好膽量。

不過,受了不少稱讚的自己現在算是個好人了嗎?花易很困惑,仔細想想便沉痛發覺自己貌似還沒做過好事。架他也照打,雖然沒上輩子那麼勤快地打,但那不過是因為對手太弱他提不起勁兒來。食物……不用搶了,自從某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