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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言之有界

一種全新的技術,是能夠在極短時辰內,印刷出大量的小報,它是能讓一些經典文章,長存於世,但同時也能夠將錯誤的資訊,瞬間傳遍整個東京,至於會引發怎樣的後果,暫時無人得知,因為還沒有出現過。…

但是之前審刑院洩密一事,以及之後名士報所引發的,已經能夠說明,這其中的確存有隱患。

王學士乃是參知政事,其職責是輔助聖上治理天下,而非如宋敏求一樣,取悅於自己個人喜惡。我不知道知制誥的職責是什麼,故此不便對此做出任何評論。

但是在預見隱患的情況下,王學士是不可能無動於衷。但是面對一種新事物,朝廷暫時沒有約束之策,故此只能先禁止,但並非是完全禁止小報,只是禁止在小報上議論時政。

正如那剛剛捕獲的野馬,是不會馬上放入道馬圈中,而是等到馴服之後,再放入其中,王學士所為,何嘗不是一種馴服,這不就是祖宗之法所提倡的嗎?」

在坐不少人都頻頻點頭。

在此之前,他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

又聽張斐繼續說道:「而適才範司諫曾幾次提及到新法,認為王學士這麼做,是為了保護他的新法,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膚淺、可笑的看法。

他竟然將朝廷的新法定義為王學士的私物,這是多麼的可笑。我身為一個耳筆,也非常新法,但這並不代表我喜歡研究王學士的私物,我可沒有這癖好。

我新法,是因為這是朝廷將要頒佈的政策,法是天下人的法,與每個百姓息息相關,代表的也是朝廷。我不知道王學士是否有這個打算,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但我想說的是,即便是,確保朝廷的政策貫徹執行,這不就是王學士的職責所在嗎?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證明的,就是如果沒有小報,蘇軾的言論,會受到朝廷的,但不會引發動亂,如果沒有小報,宋敏求的反對,會得到

大家理解和支援,但不會使得他成為被告。

這條禁令,恰恰是在確保大家可以盡情議論時政,而不用擔心會引發的後果。

言者無罪的前提,是要言之有界,無規矩不成方圓,言論亦是如此。而宋敏求顯然對此一無所知,並且從中作梗,以一種近乎幼稚且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來滿足自己所欲。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滿足造襖書襖言罪,而他身為官員,應當罪加一等。

故此我懇請主審官,將其判處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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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北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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