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我保護,本是很個人的事,但這種需求形成一種廣泛的共識,於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類、完善。
可不是他先覺得偷東西不好,然後告訴其他人,偷東西不好,然後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來如此。”
趙頊稍稍點頭,又小聲道:“這番解釋真是別開生面啊!”
呂公著疑惑道:“但會不會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開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釋法家。”
呂公著頓時顯得有些尷尬。
他的以偏概全,沒有將法家和法制分開。
那蔡卞臉上也漸漸浮現出尷尬的神色來。
“那麼問題來了。”
張斐突然問道:“商鞅的《墾草令》算不算是常識,或者說人們的共識?”
一眾學生搖搖頭。
張斐道:“什伍連坐法呢?”
一眾學生繼續搖頭,但氣氛一點也不嗨。
張斐道:“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
不算嗎?
算嗎?
就他們的常識而言,這當然是算律法的。
但此時此刻,無人敢回答這個簡單的問題。
“唉!”
張斐又是嘆了口氣。
也不知道為什麼,如今他一嘆氣,這些學生的心都揪了起來。
到處找地縫。
張斐道:“有個詞是怎麼說來著,人亡什麼息!”
“政息!”
一個小機靈鬼答道。
“對!人亡政息。”
張斐點點頭,“但這個詞往往是用於什麼事上面。”
“改革變法。”
“不錯。”
張斐又點了下頭,“開始是變法,但最終卻是政息,何解?就是因為如商鞅頒佈的那些法令,更準確的來說,是政令,而不是律法。”
說著,他撿起炭筆來,來到木板前,“除非一些極為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時候,我們可以這麼來區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法制之法是來源於人們對於自我正當權益的保護,或者說是一種常識,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廣泛的需求。”
說著,他從下往上畫了一個箭頭符號。
又在右邊從上往下畫了個一個箭頭符號,邊畫邊言道:“而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用於治理這個國家的一套方法。這常識和方法你們總分得清楚吧?”
“!”
無人答話。
但這回不是傲嬌,而是尷尬。
張斐有氣無力道:“你們是啞巴了嗎?給點回應好不好。”
葉祖恰突然問道:“如果說在《宋刑統》上面,寫明搶劫合法,這這算不算律法?”
大家眼中一亮,這個問題不錯。
搶劫合法明顯有悖於張斐對於法制之法的概括,但寫在宋刑統上面,這就是律文。
這難道不是律法嗎?
張斐反問道:“你說呢?”
葉祖恰道:“這都已經寫在宋刑統上面,當然算啊!”
張斐又看向其餘人,“你們都這麼認為嗎?”
大家面面相覷,稍稍點了下頭。
雖然他們也搞不清楚,但至少也要團結一下吧。
張斐道:“我問你們,如果說要做到搶劫合法,那麼應該怎麼在宋刑統上面規定?”
“直接寫明就行了。”葉祖恰道。
張斐問道:“那搶劫罪怎麼辦?”
葉祖恰道:“直接抹去就行。”
張斐道:“抹去了這條罪,不就搶劫合法了嗎,這還需要去寫明嗎?”
“!”
葉祖恰被繞得有些暈,道:“不寫明也行。”
張斐就問道:“那如果將宋刑統上面的罪名全部抹去,偷蒙拐騙,打砸搶殺,就全都合法了,你們說這是法律嗎?”
葉祖恰眨了眨眼。
張斐道:“我朝太祖太宗是如何形容之前戰亂時期的律法?”
“綱紀敗壞,無法無天。”
“正確。”
張斐道:“搶劫合法,是不需要去規定的,因為只要達到無法狀態就行了,在無法中談法律,這不是脫褲子放屁麼。現在我反過來問你,如果朝廷規定,你在快要餓死的時候,為求活下去,去搶了一個包子吃,朝廷將不會追究你的責任,這法制之法,還是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