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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治亂世,用重典?

都贊成?

這難道這就是說他們的話,讓他們都無話可說?

張斐又繼續言道:“同理而言,官員呢?官員手握權力,那麼對官員的要求,必然也是要高於普通百姓的。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隨著強權,是要給予官員極大的權力,以及極少的束縛,這是不是本末倒置。

再倒置過來就行了,治理亂世的關鍵,從來就不是重典治民,而是在於治吏,恢復法制之法,還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導。”

本來還在頻頻點頭的老夫子們,聽到這話,頓時就驚醒過來。

好傢伙!

說了半天,原來是要重典對付我們?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

葉祖恰似乎也感覺到背後的陣陣寒意,於是道:“依老師之見,當用重典治吏。”

張斐道:“這我才剛剛說完,你就不長記性,百姓如此,官員更是如此啊?這要是重典治吏,官員貪一文錢,那不得將村裡的人都給殺了滅口,這是很可怕的。

宋刑統中很多律例都存有這種思想,你將人往死路上逼,多半人就會狗急跳牆,變成亡命之徒,你們將來若從事司法,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上官均立刻道:“那說到底就還是要看官員的能力和品行,而不是看法制之法,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員,才能夠治理好亂世。”

老夫子們又面露微笑,此子要不是狀元,那真是老天瞎了眼。

治吏得用德,可不能用重典啊。

張斐來到早就為他準備好的木板前,用炭筆寫上一句話,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事為之防,曲為之制”。

這回他是輕輕敲著木板,“我朝祖宗之法,有暗示一絲絲的道德品行嗎?”

白髮那邊頓時射來無數道殺人的目光。

本來是有的,就是你小子給壞了事。

以前的祖宗之法,真是處處充滿仁義,他們將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裡面,全都是儒家的傳統政策。

一場官司打得這祖宗之法就變成了一句話。

提起這事,他們就恨啊!

張斐又道:“我方才就說過,對於軍隊、官員的約束,必然是要高於對普通百姓。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種約束嗎?不是!是一種自我修養,否則的話,就不需要法律,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這雖然不算本末倒置,德治還是能夠起到輔助作用,但到底不是約束。

而我們的祖宗之法,其實就包含了治吏之法,相互制衡,但是怎麼制衡,記住,這是關鍵,是必須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

是人去執法,這沒錯,但是要確保,執法之人亦受法監督。”

上官均反駁道:“可到底法是死的,人是活得,法不可能主動去監督執法之人,還是需要人去監督。”

“這個問題好,這就要提到我的專業。”

張斐笑道:“那就是訟學。為什麼朝中總有人議論,要廢除訟學。很簡單,百姓不懂法,但珥筆懂法。

訟學其實就是我朝祖宗之法與法制之法的結合。事為之防,曲為之制,其中一個含義,就是在設計制度時,要經過周詳、嚴密的考慮。

在朝中是用分權的方式,但是怎麼用於民間?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制之法,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你有權抓我,但我也有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權力。一樁冤案的發生,跟上級沒有利益關係,但是跟受害者卻息息相關。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級管理下級,而法制之法,是追求百姓訴訟的權力,你們說那種方法更能夠避免冤案。”

法治和人治從來就不是對立的,而是相對的,法治越強,人治就越弱,反之,人治越強,法治就越弱,但人治是不會消失的,法治是可以消失的。

當個人捍衛自身正當權益的權力越大,社會就越傾向法治,反之,就傾向於人治。

上官均道:“可上訴也是要去上級告。”

張斐道:“你們先別管上級還是上上級,你們先回答,哪種方法更能夠避免冤案。”

蔡京道:“當然是法制之法,故此我朝才允許民告官。”

不愧是大奸臣,就是會說話。張斐笑著點點頭道:“事實就是如此,至於還是要去上級告麼你們要明白,你不去告,與上級就沒有太多的責任關係,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矇混過關。

但你去告了,他就有責任,而且是主要責任,當然,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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