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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保持律法的彈性

慮道:“若只是參考的話,那就全由官員定奪。”

張斐道:“具體執法,到底還是得依靠官員,保持律法的彈性,只是確保官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出不同的判決,當然,官員也可能給出非常糟糕判決,這也是不可避免的。

法律從來就不是完美的。

不過,這也給予珥筆爭訟提供了幫助,如果沒有這些條件的話,這官司就沒法打,但如果有得話,珥筆就能夠以此來幫助百姓減輕罪名。”

“原來如此。”

富弼點點頭,又道:“但這很依賴珥筆,普通百姓連稅都交不上,又如何請得起珥筆爭訟?”

“這就依賴法援署的建立。”

“法援署都是無償的,又會有多少人願意去?”

“如果朝廷與我們這些書鋪,都必須從法援署招人,比如說要想進入檢察院,首先就得看你在法援署的成績,又比如說想來我們汴京律師事務所,也得拿出法援署的成績。如此一來,很多這方面的天才,就都會願意去法援署,並且盡力為百姓打官司。

而我們這些大書鋪也都願意出錢捐助法援署,因為這將為我們提供人才,不過朝廷也需要撥一點點錢,至少確保法援署的珥筆不會餓肚子。

養十個法援署的珥筆的支出,是遠低於養一個司法官員的。但是這十個珥筆所能起到的作用,又是要遠高於一個司法官員,這是一筆非常划算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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