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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北經濟,因為整個西北、熙河等地區糧價,都被他們炒高二十文錢。

不僅如此,許多西北地主,開始在土地上實行輪耕,種一季糧食,種一季馬料。

因為他們知道,這戰馬是要送去河北的,肯定要往這邊過,馬料是肯定賺錢的。

蔡京、蔡卞、曹評等人也是火速趕往西夏,蔡京主要是負責糧食交易,而蔡卞、曹評則是負責建設公檢法。

王韶先是將西夏王室,以及梁氏等大貴族的財產統統全部賣給商人,不到一個月,西夏就多出三十個製鹽作坊,以及一百多個牧場主,還有許多個製藥商人。

而朝廷則是從商人手中獲取大量的糧食,而這些糧食又直接賣給糧食署。

糧食署再將這些糧食就地出售,並且規定可以用稅幣購買。

稅幣從哪裡來?

朝廷花錢購買當地的馬匹、藥材、鹽。

雖然商人才剛剛接手,還沒有生產出貨物,但沒有關係,朝廷直接先打錢,你們趕緊僱人生產。

商人們事先就知道,他們才敢這麼幹,只要我們拿下這些資源,這錢馬上到位,產多少可以賣多少,價錢還不低。

死賺。

同時,蔡卞抵達興慶府後,立刻頒佈幾條臨時法。

其一,保護牧場法。打著保護當地風俗的名義,確定不能將牧場變為耕地,違者要罰以重金。其中還涉及到,牧場賑濟法,也就是當牧場受災,官府會給予賑濟。

,!

畢竟牧民的抗風險能力是不如農夫的。

其二,鹽稅法。鹽池是賣給了商人,但是在售鹽這個環節,朝廷必須要控制,以免衝擊到解鹽。

怎麼去控制,就是透過鹽稅,你要賣去解州,我徵你百分之兩百的稅,但你要賣去許州等地,那我只徵你百分之五的稅,甚至於有些地方只徵百分之一。

其三,就是最低日薪法,規定僱員最低日薪不能低於三十文錢,汴京是一百文,但這裡肯定不能跟汴京比。

為什麼是日薪,而不是月薪,就是確保只要幹一天活,都必須算錢,免得以後扯皮。

當然,這是有代價的。

回報就是透過商人建議的契約法、贖銅法、免役法、作坊法。

商人也怕西夏舊貴族找他們麻煩,必須要有契約法,保障契約兩端是平等關係。

而贖銅法則是保障商人在許多罪行上面,都可以花錢恕罪,而不用接受體罰。這些主要都是針對苔刑,以及部分的徒刑。

免役法,這跟王安石的免役法是兩回事,不但商人免徭役,還免兵役,確保官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徵召商人入伍。

作坊法,就是允許商人自由建設作坊,但這只是針對貴族特權,商人還是不能將作坊建在牧場和耕地上面,其實這土地屬性是寫入基本法的,本來就不能輕易更改,而牧場保護法,更是確保牧場就不能改,但也就僅此而已,沒有其他限制,商人可以就商鋪建在貴族府邸門前,建在街邊,而這些以前可都是不準的。

這些法案,也一一被透過。

並且,朝廷還宣佈免除當地三年稅收,但是酒稅和鹽稅除外,名義是說為了合理分配糧食和鹽,這些百姓所需物資。

實際上則是慢慢讓西夏百姓習慣於稅務司的存在。

不過對於宋朝廷而言,不讓朝廷年年往裡面倒貼就行。

而商人們終於感受到了權力的快感,也因此吸引了更多商人前來西夏做買賣。

商人就必須僱人,這又為當地百姓提供更多的生計。

而其中鹽工和牧民是非常吃香的,因為這些是最賺錢的買賣,他們的工錢都達到汴京最低日薪的標準。

而在這期間,王韶則是與曹評著手解決民間的武裝力量,因為最初進入邊境的,全都是商人僱傭的民兵,這些人該如何安排?

其實方法也非常簡單,就是讓他們編入皇家警察,另一部分則由事業署吸納,主要就是運輸集團。

立法會。

“這些商人真是狡詐無恥。”

司馬光看到熙河傳來的法案,當即怒了,“他們一方面強調契約平等,但另一方面則是給自己設立許多特權,雖說也不至於招他們商人去當兵,但他們這麼做,就是顯得很是無恥。”

張斐小聲嘀咕道:“文人不也一樣嗎。”

此話一出,富弼、司馬光、趙拚等司法大佬們,默默轉頭看向他。

屋內立刻是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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