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百分之五到十。”
像有什麼推著我手裡的筆,去往某地。“如果一方總佔便宜,另一方總吃虧,那麼這樣的商品交換,是不能持續下去的。”
不能持續下去的結果是什麼?
我握著筆,字歪歪斜斜寫得飛快,像扔了柺杖的人邁開打晃的腿往前跑。“不能持續下去的結果,就是中國大地上,因此而起的各種衝突和群體性事件,以至於‘徵地’這樣一個普通的經濟行為,演變成為我們這個轉型時代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
我明白了,這個“穿”過去的東西就是邏輯。
深夜裡,我細看當年的節目。
二〇〇四年,我坐在福建一個村莊的石頭磨盤上,問對面的小孩:
“你幾歲啦?”
她兩隻小辮子上繫著紅色的塑膠花,怯怯地伸出五個指頭。
我說:“上學嗎?”
孩子的奶奶說:“沒有錢。”她七十五歲,房子被拆了,沒有土地,沒有社保,兒子死了,媳婦走了,幫人掃地養活娃娃,將來讓她去學裁縫掙錢。
“你想上學嗎?”我問那孩子。
“想上。”
她看我一眼,仰臉看她奶奶。奶奶滿面的悲苦,孩子嘴一彎,哭了。
老人把孩子按在胸前,無聲地哭,眼淚沿著皺紋縱橫地流。小孩子的哭聲憋著,過了好一會兒,才從胸前很悶地爆發出來,哭了很久。小仲在剪輯的時候,這哭聲隨著村莊的鏡頭,一直上升到空中響徹整個大地。
鎮裡親自成立開發公司,把土地賣出去給工廠,這筆錢進了開發公司的賬,再去買地。大量徵的地閒置著,有個紡織廠的地荒了四年,我們的車繞著上千畝荒地轉了好久,沙填到了半人高。買地時是兩萬五千塊錢一畝,現在最低價是十六萬八千元一畝,企業不是在做生意,是在做土地買賣。
這種節目播出後,總有很多觀眾留言給我們,說把那些貪官汙吏抓起來就好了,事情就解決了。一九九七年修訂刑法時,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就已被列入刑事犯罪,嚴厲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但新刑法施行十年來,到我採訪時,陳錫文說,還沒有一位官員因此入獄——因為若想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定這個罪,必須以他有“徇私舞弊”行為作為前提。也就是說,如果你抓到一個官員違法批地,但他沒有徇私舞弊,就拿他無可奈何,而你抓到他徇私弊了,判的時候大多隻能以受賄罪判,與違法批地無關。
這個罪名變得失去了牙齒。
我採訪的違法批地官員,接受採訪挺坦然,一位市委書記說:“九三年分稅制改革,我現在一半以上財政收入要交給中央,剩下的這一點,要發展,要建設,經濟增長有指標,我這兒沒有什麼工業,種田也不交農業稅了,你幫我算算,我怎麼辦?也是一片公心,是吧,公心。”這是周其仁說的“不要妖魔化地方政府”的意思。
我們採訪完,有的官員被處分了,逢年過節還給我發個簡訊,說謝謝你們當年的支援,現在我已改在哪哪任職了這話。
我卡住了,控訴我擅長,觀眾會在哪裡掉眼淚我也知道,可這次,這矛盾密佈的現實,要想砍一刀下去,卻如入棉被,無處著力。媒體上各派對土地產權問題的筆戰也沒有共識,幾乎人身攻擊,從譏取戾。爭議就集中解決之道上,“土地要不要私有化”。
實習生一邊轉著手裡的圓珠筆一邊說:“趕緊把地都給農民,讓他們直接賣給商人,問題不就解決了嗎,囉嗦那麼多幹什麼呢?”
我問他:“你將來想幹什麼?”
小夥子挺坦率,“當製片人。”
“當了製片人呢?”
“當臺長。”
“當了臺長呢?”
“影響別人。”
“影響別人什麼呢?”
“……這個還沒有想。”
我說:“你還是給我一個賓語吧。”一個動詞總是比較簡單的,但如果沒有賓語,它不知會落腳何處。
陳錫文的採訪播出後,我在網上看到一個留言。
這哥們是在洗腳城對著電視無意中看到的,他說聽到一個問題嚇了一跳,一腳踩進了盆底:“記者居然敢問‘土地不私有,是意識形態的原因麼?’”
咦,這個問題怎麼了?
中央政府的決策是土地性質不改變,陳錫文是起草決策檔案的人之一,當然只能問他。
陳錫文說:“我覺得不是意識形態的原因,中國的資源稟賦在全世界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