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部分

”之夜,畢竟是不能算作明媒正娶的娶妻。玉珍的叔父蹇泰頤得知訊息,暗地裡十分生氣,但是因為事實既成,因為李耳的名望和他自己的臉面,沒去興師問罪,而是一聲不響。表面上看,只能知道他是已經“默許”;百里家大概也是因為同樣的緣故而一聲不響,更象“默許”。兩個“默許”的假象,加上玉珍認死也要死在李家,使李、蹇婚事逐漸趨於合法化。但是當李耳和玉珍真正同宿之後,蹇泰頤又因李家窮苦等因素而認死不願承認蹇、李二家的婚姻。他全當沒有發生那件事,全當沒有侄女,從來沒有侄女,根本不承認他家有過什麼蹇玉珍。他想,這樣做,不光可以防止以後無法顧及面子,而且可以永遠不會得罪百里家。

張二烈和春香,從那以後,不知去向。有的說他們成了親,偷著走了;有的說他們並沒結婚,而是各奔前程,不知哪裡去了。

李耳在外局上從不提及他的婚事,他感到不好意思說話,感到彆扭,不自然,他對他的一位信徒說李耳對自己的婚姻,外局上感到不自然,但在內裡,他們夫妻卻是互相疼愛,相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