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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那些年,蕭至東養著她;那一年,她愛上了璟珩(揭密)

到一見到他那張酷酷的臉,就雙眼發亮,笑容止不住掛臉膀,並且特別特別的想去招惹他,逗他說話,惹他發笑。

雖然每一次,都是她用笑臉去貼他冷屁股。

沒關係。

他越是冷,她越是纏。用足心思的纏。

那個時候,蕭璟珩剛開始做律師。

他辦案子,她給送愛心便當,做他喜歡吃的飯菜,討他喜歡。一次不成兩次,兩次不成三次。

他被人打,她讓櫟華去幫忙,一旦打不贏,她在邊上報警。

他受傷了,她給他上藥,包紮……一遍一遍的叮囑他,千萬別忘了吃藥,就像一個嘮叨的老太婆樣。

他打贏了官司,她去給他送花,為他人生的第一場勝利喝彩。雖然那花被他扔了,可沒關係啊,在他高興喝醉酒之後,他卻給她打來了電話,讓他去領他回家。

有了一次登堂入室的機會,她便天天去蹲點,給他做飯,洗衣服,打掃衛生。

為此,他還刻意損她:“你很喜歡當保姆?”

她笑笑:“我只喜歡給你當保姆。”

就那樣,她纏了他大半年,他才承認了她是女朋友。

那一天,他去應酬,喝高了,直接給她打了電話來讓去接人。

她去了。

那會兒,他的女伴問他:

“這是誰?”

蕭璟珩勾著她的肩,眯眼看了又看,給了三個字:

“女朋友。”

那一天,她真心高興壞了。

午夜,在街頭漫步時,他帶著幾分醉意笑她傻:

“那女的是我姑介紹的,我受不了,拿你擋了擋,你能別那麼開心麼?”

話說得真是很不中聽。

可她賴上了他:“不管不管,你親口承認的。不許賴。”

他笑笑,沒再賴,就這樣兩人走到了一起。

那年春節,蕭至東終於知道她和蕭璟珩談了戀愛。

過年前一天,他來到她家,帶著過年的禮物上門來,只是那看她的眼神,比平常不知冷了多少倍。

午後的溫暖陽光下,他吸著煙,坐在陽臺邊,將侷促不安的她叫了過去,淡寡寡的看她:

“談戀愛了?”

“嗯!”

她怯怯的點頭。

“知道璟珩是誰嗎?”

他問話的語氣,不陰不陽,讓人怕。

她再次點頭:

“知道。他是蕭叔叔您的小兒子。”

他扯出了一抹冰冷異常的笑:

“小心眼倒是越來越多了啊——知道你還敢去招惹他?”

她堅持:“只是偶然間遇上的。後來知道他是您兒子,我打心裡就喜歡上了。叔叔,璟珩也喜歡我的。”

她如何敢承認,她是把璟珩當作了逃脫他虎口的籌碼。

當然,那個時候,她也是真的真的愛上了他。

“喜歡?有多喜歡?”

他冷冷的問。

“想陪他走到地老天荒。叔叔,請允許我做您的兒媳,來報答您多年的栽培,您說好不好?”

那一天,她鼓起勇氣請求,想為自己的未來爭取另一種無限的風光。

那一天,蕭至東狠狠將那沒吸完的煙給擰滅在了菸灰缸中,穿上外套後,一句話也不說,匆匆離去,就此再沒有出現在她的世界。

計劃,就這樣成功了,她終讓這個男人打消了染指她的想法。

---題外話---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