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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舊的網咖

早上七點,吃完沒什麼油水的早飯,我匆匆離家。

昨夜降溫了,不能出門,在被窩裡我都能感受到冬的寒意。果然,外面冷得讓我有種想回到被窩裡繼續睡的衝動,不過想想那冰冷的被窩也不比外面暖和多少,我跺跺腳,裹緊穿了多年早已經不再保暖的舊棉襖,頂著冷風向著離家不遠的一家網咖走去。

斷斷續續的,我在這裡工作了大約一年。

像所有新鮮事物的成長過程,網際網路事業的發展日新月異,成就了一些人,也毀掉了一些人。

破敗的網咖大門有一邊在我來之前就已經不能使用了,不過以如今慘淡的生意來看,網咖能開到什麼時候都不知道,一樣不掙錢的買賣,誰還會費心管理它?

我輕手輕腳地推開不太結實的門,像往常一樣走到吧檯後面,推了推還沒睡醒的肖姐,她是這裡的老闆。

肖姐是個奇怪的人。我知道她的一些事,某個有些錢的男人的小三,這個網咖就是生意最火的時候那個男人出的錢給她開來解悶的。肖姐倒是真的一直堅持了下來。

到了後來,那個男人也不再出現,她卻一直守著這個破網咖,從賓客盈門到現在的門可羅雀,肖姐始終不肯結束這門生意。

不過這些與我無關,她對我倒是很夠意思的。

在受傷的恢復期內,我成為這裡的常客。煙霧繚繞中,我享受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沉迷於網路中,透過看形形色色的電影,幻想著自己有朝一日也能過上那樣紙醉金迷的生活。現實的不如意,讓我一門心思尋找逃避的方式。那段時間,我幾乎不吃不喝,靠撿廢品存夠上網的錢,不想回破舊的家,不想見貧窮的父母,不想過沒錢的日子。

需要承認的是,某些夜晚,當我用身上僅剩的幾塊錢上過網歸家的途中,碰到有單身女性拎著包走過時,總會有種想衝上前去搶些錢再返回上網的*。

而有一次,我真的這麼做了。

直到現在,我都想不起那個女孩的樣子,只知道她穿著一件火紅的外套,在漆黑的夜晚裡格外顯眼,一雙高跟鞋發出有節奏的敲擊聲,我似乎能從她的步伐裡聽出回家路上的雀躍。但那時候,我的全部心思放在她手裡拎的包上。

白色的包,不大不小,跟隨著她一甩一甩的。我幾乎無法將眼睛挪開,一邊回想著剛才下機之前沒有看完的電影,那個主人公的家正在燃燒,劇烈地燃燒,壯美地一點點釋放著最後的光和熱直到消失;一邊想象著包裡有多少錢,如果我搶下它來,是不是未來一段時間都可以不用在別人憐憫和厭惡的眼光中穿街過巷去尋找一個又一個瓶子,能開開心心地泡在網咖裡了呢。

身體比大腦更忠誠於自己的心。在她離我最近的時候,我出手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她拼了命地尖叫,死死抓著她的包,還不停地用指甲摳我的手背。到嘴的肉,我當然不想丟掉,再加上她叫得煩了,我也就再不管不顧,兩腳將她踹倒在地,飛也似地跑掉,消失在夜色中。

我跑進一條無人的小巷,翻開她的包,可惜,裡面只有一百多塊錢。

真倒黴!我低聲咒罵著,拿出所有的錢,不死心又再翻撿一遍,再沒有收穫,將包隨便一扔,拿著錢返回了網咖。

肖姐對我的歸來有些吃驚。我從來沒有透過宵,不是我不想,而是沒有那麼多錢,十塊錢,對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

所以當我把那張嶄新的一百元放到肖姐面前,跟她說今天晚上包夜的時候,肖姐皺了皺眉頭,卻什麼也沒說,麻利地找錢給我開了臺機子,便不再去管了。

那一夜,我過得很開心,看了一部又一部電影。

火,我最崇拜事物,原來這個世界上有如此多奇妙的組合放在一起都可以生出火來。比起我用煤爐引燃抹布的小兒科,我學習到的每一種起火方式都堪稱上帝的傑作。

第二天,我趴在電腦前睡得正香時被人喚醒,居然是肖姐。她面無表情地問我有沒有興趣在這裡工作,包吃不包住,一個月給800塊,還可以免費上網。

這個提議太符合我的心思了,有吃,有玩,還能拿到錢。十九歲的我因為左手傷殘身材瘦小的原因,一直沒什麼正經工作,肖姐可真是幫了大忙了!

我點頭如搗蒜,只聽肖姐繼續說:“我給你一份工作,是因為你還年輕,平時看著也不像個壞人。昨天晚上的事,再有一次,你直接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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