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的證據在動他,才是最好的選擇。現在抓他無異於打草驚蛇,一擊不中,讓他起了警惕,以後再想拿住他的把柄,怕是不容易了。
可是許巖忍不了,從他們來c市到現在已經過去一個多星期,別說幫任鵬正名,便是連他的名字都已經沒有人再提。許巖不死心地幾次去見過蔣朝陽,可是蔣朝陽就是想破了腦袋也只能想起當初小然死的慘狀,以及那夥人凶神惡煞想要殺他的樣子,卻是沒有絲毫關於任鵬的記憶。他只記得自己在生死之間徘徊時,似乎曾經聽到一個陌生的聲音說了些什麼,但是他本身傷得很重,幾乎是立刻昏死過去,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恐怕活著的人只有李陽才知道得清楚詳細。但顯然李陽沒有笨到挖個坑把自己埋了的地步。
許巖這些天一天比一天焦躁,每天早出晚歸,不是去折騰蔣朝陽,就是在c市的大街小巷尋找著李陽的下落。這次終於得知有人舉報,哪裡還能坐得住,程功勸了又勸攔了又攔,都沒起什麼作用。
許巖一馬當先,衝向了李揚所在的位置。c市警方也不敢怠慢,也只得派人跟著他一起去,生怕去的晚了,以許巖的脾氣能當場把李陽打死,現在總算是全須全尾的將人活著帶了回來。
可是擺在他們面前的審訊關,怕是沒那麼容易糊弄過去。李揚是何許人也?滾刀肉,老油條。雖然沒有受過什麼處理。但是他小混混出身,靠著拳腳功夫混到了現在,該懂的都懂。任憑審訊的人磨破了嘴皮子,他就是一言不發,逼得急了,撂下一句“我沒罪。為什麼我的律師還沒來”,然後繼續沉默。
他心裡明鏡似的。警方翻來覆去都是那幾句,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老實交代問題,爭取個寬大處理之類的廢話。卻一點不見真章,這說明他們根本沒有什麼自己的把柄,只要自己堅持住。他們拿自己沒有辦法。
72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李陽主意很正。那怕審訊的人撐不住換了好幾撥,他依然那麼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與案情有關的事,依舊沉默,像蚌殼一樣緊緊的閉上了嘴;與案件無關時,他也願意東拉西扯陪著警察閒談,一點兒沒將他們審訊自己的事情放在心上。
到得第三天下午,李陽的律師終於來了,他一身得體的西裝,徑直坐到李陽邊上,開口便是一句:“我是李陽的代表律師,如果你們不能拿出證據,我希望你們馬上釋放我的當事人。你們已經非法監禁他五十多個小時,如果你們還要胡攪蠻纏下去,我和我的當事人,一定會追究你們的法律責任!”
大律師義正言辭的說完,也不看對面兩個警察的一臉菜色,貼到李揚耳朵邊上小聲說:“是董先生請我來的,他知道你現在的處境,囑咐我救你出去,你什麼都別說一切交給我。”
李陽露出個志得意滿的笑容,看來董國平那廝還算是比較上道兒,沒做出什麼卸磨殺驢的事情。也罷,只要他過了眼前這一關,他便再幫他幾年以還清這份人情債也就是了。
這邊廂李陽覺得老懷大慰,自己這一輩子總算沒白忙活,雖然他和董國平一直互相猜忌和忌憚著對方,沒想到關鍵時刻,能拉自己一把的居然還是他這個一直與他亦友亦敵的人物。
72小時時間到,李揚大大咧咧地將戴著手銬的雙手伸過去:“時間到了,放人吧。這次小爺脾氣好,懶得跟你們計較,我就當這幾天是被狗咬了在醫院歇著。不過沒下回了,小爺很忙的,沒空陪你們玩這些過家家的遊戲,下回你們要請我來,先打電話跟我的律師預約<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就你們擺出來的架勢,糊弄七歲的小孩子都嫌幼稚!”李揚一旦重獲自由,壓抑在心底的憤怒讓他忍不住對著這些審訊他的警察破口大罵,說的話也很難聽,最後還是他的律師制止了他進一步的無理取鬧,帶著他很快離開了公安局。
程功死死地拉住許巖,才讓他沒能衝出去先胖揍了李揚一頓。後者只得心不甘情不願地看著李陽大搖大擺得消失在視線之內,眼神兇狠的盯著文沫:“為什麼要放他走,72小時不夠,就再關他72小時!關到他交代為止!他這身上背了那麼多條人命,難道就眼睜睜的看著他逍遙法外不成?如果這麼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都能逃脫法律的制裁,我們還何德何能穿著這身皮?”
跟這種人正在氣頭上的人講理,無異於對牛彈琴。文沫微微有些氣悶,許巖這粗魯的性格,還真是讓人吃不消。自己是來了c市後,忙前忙後一刻也沒得閒,還不是為了早日將李揚繩之以法,替許巖了卻心願,李揚如此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