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治安肯定不如現代,遇見這種人,秦墨便低頭避開。
還好自己只是個孩子,並不引那些人注意。
一直低頭,低調的從大街街沿走,然後路口子就沿路去了農貿市場。
賣豬肉的還沒收攤,秦墨叫了一斤五花肉,又給了五文錢說服那賣肉的把那剃了肉的差不多要丟了的大腿骨給了自己,又撿了些賣肉的不要的豬大腸回來。
這個東西,古代人吃不慣,秦墨也並不會弄,只是知道這東西沒毒,許多人來做菜還很好吃,而秦墨自然是不會用這東西做菜,卻是洗乾淨了,用鹽一抹了,晾乾,炒菜的時候切一點來做低油還是可以的。
秦墨媽媽就是這樣弄的,每次炸出來的油渣兒還又香又脆。
如此,便可以省了這段時間很多的菜油。
從鎮上回來時,秦墨又多想了想,然後去一邊賣畜牧的,挑了幾隻小雞。
讓店主裝籠子裡,然後放在自己揹簍上。
便自己揹回來養。
反正香香一天沒事兒,不如就讓她幫忙看雞,養雞。
養點家禽,一方面可以用它來下蛋,蛋肉,最後都可吃可賣。
無論如何,最後總還是要創點收。
管他這小雞能不能養活,秦墨就買下它,心裡想著,姑且就先試試。
運氣好就活了,運氣不好,也不過就百來錢。
家裡養點家禽總還是好的,如果養大了,這雞蛋什麼的,總還有點可持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