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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要人

(首先感謝安東野的打賞和追逐魚的貓賞的月票,褲衩拜謝啦!另外對本章做個說明,這是昨天應發的一章,晚上和書友聊天,沒能及時碼完,拖到了現在,請大家多多原諒~)

按照笛聲趕回來的速度,笛遜遠不應該這個時候才反應過來前來抓人。

只是因為需要逐一搜查才花費了太多的時間嗎?自然不是!整個臨江城遍佈笛家眼線,莫說是找花恨柳這幾個人了,便是找溜街串巷賣果子的小販、偷蒙拐騙處處滋事的慣犯那也是易如反掌。

笛遜之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內就安排人馬來捉拿花恨柳等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想捉。

不錯,就是不想捉。誠如牛望秋開始時所猜想的那樣,笛遜之所以放走花恨柳與他,並非只是因為花恨柳報出了“佘氏”二字,更主要方面在於他想借助這兩字先將留州這隻奄奄一息的瘦虎喂得精神些,雖然不見得一定能夠咬人,可是牽在手裡的時候卻仍然平添了幾分威武之氣,於他而言壯聲威的作用要遠遠大於當做畜生傷人的作用。

而所謂的“壯聲威”,不過是為了讓他的竹槓敲的更響亮一些,更能引來宋長恭的注意罷了。

但這是後話。

眼下他與趙阿媚的協議剛剛達成——準確說還沒有生效,若是這時候就捅出簍子生亂子,於宋長恭而言恐怕也會再慎重想一想與關州笛家合作究竟理智不理智。

因此,笛遜要一方面安排人將趙阿媚和和氣氣地送走,避免讓這些亂子發生在她眼下,另一方面也要穩住笛聲,告誡他千萬不能輕舉妄動。

笛聲並不知道關州與宋長恭之前達成了協議,也不知道有位身份高貴的婦人在自家府裡待著過,他只是心急,他有些許不理解——明明城門處的人很早之前就來彙報笛音已經被那姓佘的男子和獨孤斷帶回來了,並清楚地看到確實是去了與花恨柳在同一處的客棧內,為何自己的父親卻仍然沒有要動手的意思呢?

從辰時初推遲到巳時末,難道做一個決定就那麼難嗎?現在急需要用人,可是笛響又不知道去哪裡了,當他開口問笛遜時也只是聽到了一句冷冰冰的回覆:“你大哥另有要事要做,你暫時無需知道。”

眼看著太陽就要壓到頭頂了,笛聲已經下定決心即便是再像上次一樣被打傷、禁足,也要催促笛遜趕緊動手救人——自己的小妹可還在他們手裡啊!

不過,正當他打算出言相勸時,卻正瞧見笛遜出得門來,見了他後微微皺眉,道:“走吧!”

走?怎麼走?就這樣走過去?

笛聲微愣,陰沉著臉瞥了笛遜周身,空空不見一人。

“就您和我?”

“若是嫌麻煩,我自己也可。”笛遜腳步不停,一邊往府外走一邊冷聲道。

他只是去要人——既然已經有人看著笛音進了城,那麼再想製造在饒州被殺死的假象便行不通了,眼下他只能作為一個父親去將笛音從別人手裡要回來。

既然是“要”,那麼其中就大有“學問”在了。要,可以是客氣地要,也可以是強硬地要,可以要來活的,自然也可以要來死的。

那麼笛音的生死對於他而言,究竟是死了的好還是活著的好呢?這樣問或許讓人又覺得迷惑了,方才不是已經提到製造笛音在饒州死亡的假象已經破滅,自然是死了便沒有意義了,為何又來探究這個問題?

只是因為之前笛遜想要笛音死,是為了在關、饒的衝突上佔據有利的一面;而此時笛遜仍然想要笛音死,因為只有她死了,對於饒州孔家來說才會是最好的交代。

本來要嫁到饒州孔家去的笛音,竟然被人看到被陌生的男子抱在馬上進城……且不說於笛音自己的名聲如何,便是他笛遜也絕不容許有這樣的笑柄落於人口!

笛音必須死!只有人死了,他才能維護好自己的聲譽,也才能繼續麻木饒州,充當受害者準備著隨時給人以致命一擊。

這種事情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他心中存著的這個心思別人又豈會看得明白?即使心有懷疑,也因為“笛音畢竟是他親生女兒”這一層關係而放鬆了警惕。

笛聲如此,不知情的民眾如此,甚至花恨柳、佘慶等人也是如此認為。

唯獨獨孤斷不這樣想。

他與笛遜打過交道,雖然當時年輕莽撞,可是被打得滿地找牙的苦痛、被精心算計的心悸仍然時時糾纏著他,讓他將“不得在關州殺人”一句話奉若天命來恪守,從來不敢逾矩、踐踏。

這家客棧是二層小樓,一樓打尖,提供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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