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這樣、不要這樣、不要這樣!我不是失敗作品!我不是失敗作品!
溫暖的東西濺到臉上。
血、血、血、這是媽媽的血。……我刺到媽媽了?
媽媽纖細的身體就這樣滾下樓梯。
等等、媽媽!不要拋下我!媽媽!媽媽!媽媽!媽媽!
……帶我一起走啊。
*
白色牆壁上映出的影像總是在這裡結束。這個愚蠢的少年到底是誰啊!為什麼我好像瞭解這個少年的心情呢?
對了,剛才有個說是我姐姐的人來過,在房間外面跟我說話。
“小直什麼也沒有做呢。只是在做惡夢而已。”
她叫我“小直”。用跟影像裡那個愚蠢的
少年同樣的名字叫我讓我感到不爽。只不過要是我真的叫做
“小直”的話,惡夢就是那段影像囉。
這樣一來這就是夢……
是夢的話就快點醒來,吃完媽媽做的培根炒蛋,好去上學了。
第五章 信奉者
遺書
幸福就像虛無縹緲的肥皂泡泡。——國中二年級男生的遺書用這句破題會不會太噁心了點?
唯一愛的人棄我而去的那天晚上,要洗澡的時候發現連沐浴精的罐子都空了。人生就是這樣。我沒辦法只好在沐浴精的瓶子裡灌了足夠洗一次分量的水,用力搖晃,半透明的瓶子裡充滿了小小的泡沫。
那個時候我就想,這就是我。稀釋了一無所有的空殼中僅存的幸福殘骸,變成滿滿的小泡沫。即使知道這全是空洞的幻象,但總比一無所有要好。
八月三十一號。今天我在學校裝了炸彈。遙控引爆裝置的開關是手機簡訊的送出鍵。裝在炸彈裡的手機只要震動就會引爆。我特地去新辦了一支手機,只要知道號碼,誰的手機都可以引爆,連打錯的電話也會在五秒之內,砰!
炸彈裝在體育館舞臺中央的講臺裡面。
明天是第二學期的開學典禮,全校學生都會在體育館集合。我預定要接受表揚。昨天班導寺田打電話來說我第一學期寫的作文獲得全縣第一名,告訴我在開學典禮上表揚的程式。
我上臺接受校長頒發的獎狀之後,就代替校長上講臺,朗讀自己的作文。但是我不會做那種沒意義的事。我會發表一段短短的告別辭,然後按下手機按鍵——
一切都灰飛煙滅。還拉上一堆沒用的廢物墊背。
這次前所未聞的少年犯罪,電視臺會緊咬著不放吧?媒體會大為騷動吧?這樣的話我會被視為怎樣的人呢?要是把“內心的黑暗”這種陳腐言詞跟老套的想象套在我身上的話,不如就公開這個網頁。可惜的是因為我未成年而不能公開真實姓名。
大家到底想知道犯罪者的什麼呢?成長過程、隱藏在內心的瘋狂念頭,說穿了還是犯罪動機吧?這樣我就針對這一點來寫了。
我瞭解殺人是犯罪。但我不能瞭解這為何是壞事。人只是地球上無數生物之一。為了得到某種利益而消滅某個物體的話,那也是沒辦法的事不是嗎?
就算我這麼認為,學校出了“生命”這個作文題目的話,我還是能比全縣所有中學生寫得好。
我引用了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裡“被選中的非凡人物為了新世界的成長,有超越現行社會規範的權利”,然後使用“生命的尊嚴”等詞彙,用中學生的口吻主張這個世界上沒有能被認可的殺人行為。原稿用紙五張,半小時不到就寫完了。
我要說什麼?我要說的就是用文章表現的道德觀,單純只是教育的學習成果而已。
有人本能覺得殺人是壞事嗎?這個信仰薄弱的國家裡大部分的人,因為從懂事開始就被灌輸這種觀念,所以才根深蒂固了不是麼?正因為如此才會認為殘忍的犯罪者當然該判處死刑。連這裡面的矛盾都看不出來。
但是非常罕見地,也有在接受了教育之後,不顧自己的地位跟名譽,主張就算是犯罪者生命也一樣寶貴的人。到底要接受怎樣的教育才能培養出那種感性呢?從出生開始就每天晚上聽歌頌生命尊嚴的故事(有這種玩意嗎)?要是這樣的話我可以理解為何自己沒有這種感性。
因為我從來沒聽過母親給我講故事。她有陪我睡。但每天晚上聽的都是電子工程學的話。電流、電壓、歐姆定律、基爾霍夫定律、戴維寧定理、諾頓定理……。母親的夢想是成為發明家。要製造能夠消除任何癌細胞的機器。她的故事總是以這句話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