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在這時,我腰間的呼機響了。是遊局打來的。我回了電話,原來遊局與李銳一道在體育館前面的一個蒙古包裡喝酒,約我去一下。
匆匆吃完飯,我就將王芳送到離她家最近的地方。告別時,她使勁在我的胳膊上咬了一口。她的眼神告訴我,她非常失望。
臨別時她同時吩咐我,要我將那本《廊橋遺夢》早點兒看完。
四
體育館是一九九二年縣裡建的形象工程,規模浩大,形象氣派,在沒什麼高大建築的縣城裡有如鶴立雞群。事實證明在縣城裡建如此規模的體育館是失敗的,雖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某些領導好大喜功的虛榮心理,但其直接後果卻是勞民傷財,讓縣財政背上了一個沉重的包袱。在我的記憶裡,這體育館最風光的一次是一九九三年五月臺灣歌星任賢齊借回老家省親的機會在這裡為全縣父老舉辦過一次個人演唱會,其他時間則基本上是閒置的。縣裡有些中學和單位也想在體育館裡舉辦諸如球賽、文娛活動什麼的,但在高昂的租用費上一個個只能退避三舍,望而卻步。但體育館裡的工作人員並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他們同樣得要生活,而要生活就得想辦法掙錢。於是,他們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將什麼彩票抽獎、瓷器展銷、服裝展銷等活動隔三差五地攬到館裡舉行,藉此斂一些場地出租費。至於館前五千多平米的廣場也沒有浪費,白天賣羊肉串的、賣鞋的、套圈的、打氣球的,將碩大一個廣場填塞得連插足的地方都沒有。晚上,則一連串像雨後的蘑菇一樣冒出無數個“蒙古包”,有賣炒菜的、有賣燒烤的、有賣煨湯的、賣臭豆腐的,應有盡有。整個空氣裡瀰漫著一股嗆人的說不出的怪味,讓人窒息,讓人暈炫。原本一個高雅的場所,因為生活計,竟給折騰得像一個臭哄哄、亂糟糟的爛泥坑。當然,這些看似雜亂的攤點,同樣給體育館帶來讓人垂涎欲滴的滾滾財源。
遊局和李銳在一個綽號叫“野鴨李”的“蒙古包”裡等著我。所謂的“蒙古包”當然不是蒙古高原上那種氣派的有著典型民族特色的真正蒙古包,而只是用五顏六色的帆布或者塑膠布圍成的一個個大小帳篷。裡面擺上兩三張摺疊桌,放幾隻塑膠凳,門口站一個不停吆喝的穿著怪異的服務員,就可以開張做生意了。簡易的灶臺、煤氣爐什麼的一般放在“蒙古包”的背面,油膩膩的洗菜水、洗碗水倒在破舊的塑膠桶或者乾脆倒在水泥地面上。
“蒙古包”裡只有遊局與李銳兩個人。鋪著一層淡綠色塑膠布的摺疊桌子上只擺著一個野鴨火鍋,冒著一股嗆鼻的土腥味。江夏縣湖泊多,水產品也多。鮮魚活蝦什麼的人們吃膩了,就變著法兒吃野味,吃怪味。以前腳魚、烏龜、大雁、野鴨、秧雞什麼的都是不值錢的東西,現在珍稀得拿錢都難得買到。即使想辦法弄到一隻,還不知到底是真正野生的還是家養的。這不,長一副大門牙的老闆站在桌子旁邊,漲紅著臉一個勁地解釋他的野鴨是真正野生的,理由是一塊塊暗紅色的野鴨肉裡暗藏有鐵砂子,是用湖銃打的,告誡我們在吃時得小心點,別硌著了牙齒。李銳聽著老闆信誓旦旦的話,不住地搖頭,表示對老闆的話有所保留和懷疑。他一本正經地說,他的一個侄子就是湯遜湖邊養野鴨的,野鴨養大了,圈到一個網裡,用銃轟一下,全死了,拿到集市上就以鴨身上留有鐵砂子冒充是正兒八經的野鴨。老闆聽了李銳的話,手腳無措,表情非常窘,恨不能用爹死娘嫁人來發誓。遊局眉頭緊鎖,擺擺手,示意老闆自個兒去忙活自己的生意,我們三個人有話要說。
遊局有一個習慣,心情不好時,從不將不痛快的事一個人撂在肚子裡,喜歡叫了兩三個能說上話的到小攤子上邊喝酒邊將肚子裡的苦水全倒出來。這不,他三杯酒下肚,一個人就說開了。我和李銳知道他這個習慣,一句話不說,容他一個人將話說完。
其實我猜錯了,小男一雄這個案子能否在十天內破得了,並不是遊局的主要心病。他抱怨說,他這個公安局長當得也一點意思都沒有,在縣委記和縣長的眼裡,像個孫子一樣,窩囊。為官一任,造福一方,這是他當局長的基本原則。但任何事情並不是像喝白開水一樣簡單,比如小男一雄這個案子吧,吳江和艾時海要求十天內破案就能破得了嗎?能否破得了案,誰也沒有把握,但是既然吃了公安這碗飯,任何案子都必須盡心盡力,這不僅是做公安的最起碼原則,也是做人的最起碼原則。遊局說,小男一雄這個案子大家也並不要將它當一塊石頭一樣放在心上,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只當它與其他案子一樣,認真去辦得了,下午他在會上說得嚴厲,其實更多是情緒的一種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