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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王硯翻開卷宗,細細思量馬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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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硯翻開卷宗,細細思量馬廉這一案。

馬廉,時年二十五歲,蜀郡人士,無父母親族,泊居京城已有五年,參加會試之前,用東湖居士之名寫戲本為生,頗有些名氣。

馬廉死在自家的浴桶裡,是淹死的,身上還有多處刀傷,仵作驗看傷口,斷定馬廉是先被砍傷,再被兇手按進浴桶淹死。足見此人與他有深仇大恨。

馬廉善鑽營逢迎,結交了不少人,也為了名利擠兌過不少人。目前關在刑部大牢裡的六人,都是與馬廉有仇,又在那個晚上可能行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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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之一張屏,西川郡南池縣人,二十一歲,今年正月到京城。馬廉曾公開斥責他品行不端,恥於和他同為讀書人。黃大仙一案,張屏寫的那個本子原本是要掛東湖居士的名字,後來命案鬧出來,這件事也傳揚開了,馬廉唯恐別人說他的本子多是找人代寫,就到處說張屏冒名頂替。這次會試,馬廉的卷子壓過了張屏的卷子,成為了中選的最後一個人,但尚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張屏知道這件事。

案發的時候,張屏說他在家裡睡覺。王硯審問他,為什麼兩次命案,你都是疑犯,都在家裡睡覺?

張屏答道,因為兩次命案都在夜裡發生,學生一直睡得早。

王硯在張屏的供詞捲上揮筆畫了個圈兒,放到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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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之二高揚貴,江南郡蘇安縣人,三十二歲,居京城六年。多替馬廉代寫戲本,獲得酬金,馬廉取九成,只分他一成,高揚貴不忿,曾在酒醉後砸過馬廉家大門。

高揚貴說,案發那夜,他娘子腹痛,他一直幫娘子揉肚子,家裡唯一的一個丫鬟可以作證。但經刑部查明,其實那夜高揚貴並沒有在家,到了五更才回家,在巷口還被野狗咬了一口,小腿上有個新鮮的牙印兒。

高揚貴一直支吾不肯說他到底去了哪裡,就被刑部抓進了大牢。

王硯看那高揚貴,面色暗黃,精神萎靡,束髮的帶簪,腳上的鞋襪,都是新的,獄卒從他身上搜到一個同心結,衣衫上還有一股婦人的脂粉與頭油的味道。十有八九,高楊貴有個相好,恐怕是大戶人家的妻妾,他不敢說實話。

王硯在高揚貴一卷上批了個否,丟進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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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三韓維卷,江南郡高郵縣人士,二十四歲,二月剛到京城,乃是本次會試的落第試子,曾與勾欄楊柳翠的舞妓影憐相好,後來影憐被馬廉包了,拒與韓生相見,韓維卷硬闖勾欄,和馬廉有過當面衝突,馬廉譏諷韓維卷沒錢還想嫖姐兒,韓維卷詛咒馬廉不得好死。這次放榜之後,馬廉中選,韓維卷落第,韓曾狂吼過上天不公,馬廉這種人明明該死,為什麼要他這麼好命。

韓維卷說,案發的時候,他和陳籌、呂仲和兩名落榜試子一起在湖邊喝酒。但是因為他們三個和馬廉都有仇,甚至不排除是共犯,所以不能互相作證,一起蹲進了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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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四呂仲和,魯郡懷聖州人士,二十六歲,去年臘月來到京城,本次會試的落第試子之一。呂生十幾歲就犯上了脫髮症,年未三旬,頭頂已盡禿,平時束髮遮掩,不敢讓他人知道,某次偷偷去看郎中的時候,恰好遇見了馬廉,被他知道了這個秘密。呂仲和還有個毛病,一著急就口吃,某次文會,與人比賽吟詩,呂仲和的一首詠春詩做到第三句,一時情急,犯了結巴,念道:“疑似嫦娥踏踏踏踏踏月來。”成為盛傳的笑話。

馬廉喜歡在文章中用別人的句子,呂仲和的這首詩就被他改了幾個詞,用在了一本戲中,他還在戲裡寫了個丑角,抹著白鼻子,頭頂禿了,偏偏要在光頭上貼一塊頭巾,出場就唱:“那邊有個小娘子騎驢驢驢驢驢來。”

於是認得呂仲和的人都知道了他其實是個禿子。本來呂仲和已在京城談了一門親事,岳家嫌他窮而且禿,就退親了。呂生備受打擊,大病一場,會試的時候病還沒好,十成的學問只發揮出了三成,名落孫山。對馬廉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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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五陳籌,西川郡薛城人士,二十三歲,無父母親族,與張屏同時來京城,本次會試的落第試子。陳籌是六個疑犯之中與馬廉恩怨最淺的一個,他也寫些戲本之類補貼生活,替馬廉做過代筆,曾有幾個本子他想要單獨接,卻搶不過馬廉。陳籌平日喜歡吹牛,一時說他原本家財萬貫,一時說曾經到過一個神奇的國度,那裡全是仙子般的美女,女國王還要招他做王夫。馬廉時常取笑他,一起飲宴時,就引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