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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準“身言書判,即外貌、辨才、文筆、判斷力”,對於現代企業同樣適用。所以說,外表也是一種競爭力。

打造屬於自己的商標

我很不適合穿普通的衣服。相反,紅色、藍色等鮮明的顏色卻很適合我。這些顏色穿在年輕女孩身上有時候會顯得俗了一些,但我這種歐巴桑或者說是老太太穿起來,卻顯得格外乾淨利落。

我基本上沒有什麼名牌玩意兒。1979年從夏威夷回國時,丈夫的朋友——他已移民到了美國——倒是送給我一副蓮娜麗姿(Nina Ricci)的墨鏡,不過十多年來我一直沒有戴過。最近我把它淘出來戴,反而因為鏡框特別大,有一種復古的新潮感。

我一般一年只買兩次衣服。一次是生日的時候買來作紀念,還有一次是聖誕節。幸好我體重的浮動一直不大,所以很久以前買的衣服也可以一直穿下去。再加上所謂流行總是不斷迴圈的,10年、20年前的衣服搞不好哪天又流行起來了。

我挑選衣服時,從來沒把什麼流行不流行的放在心上。我認為,能夠完全無視流行的存在,我行我素地挑選衣服,也是一種勇氣與從容。

除了這種“逆潮流”風格外,我的另一個獨家商標恐怕就是髮型了。我一般都留短髮,把前面的頭髮齊刷刷地剪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髮型,很多人對我的第一印象都是強悍幹練。從我1972年生下女兒以後,這一頭簡潔的短髮就一直伴隨著我。

在我第一次生孩子時,因為沒有人在身邊為我做產後護理,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