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會客室一片狼藉。
桌子上,所有的東西都被掃到地上。
狼笛躺在桌子上,*上身。在燭光照耀下,露出了腰腹之間的慘烈傷痕。傷口泛著失血過多的白色,平滑如鏡,像是利刃斬截。從腰間到胸口,隱約露出其中的骨骼。
神父足足半瓶烈酒倒在了狼笛的傷口上,疼的他一陣尖叫。緊接著,將一根彎鉤針在燭火上烤著,直到針尖發紅,才串起了線,開始縫合傷口。
漸漸地,他察覺到狼笛的眼瞳是渙散的:“你給自己用過藥了?”
“沒辦法,實在太疼了。”狼笛扯了扯嘴角:“打了半支曼荼羅,只鎮痛,不會上癮,放心……但我們沒有更好的醫療條件麼?”
班恩漠然回應:“這裡沒有凝膠,也沒有輸血裝置,也沒有無影燈,只能給你縫合包紮。”
又是一針下去,狼笛疼的嗷嗚一聲,讓班恩想起了葉清玄一隻養的那條狗。
狼笛的表情抽搐著:“神父,你們不是有彌合傷口的聖歌?”
“我只是普通的神職人員而已,你要去找精通‘聖詠’的‘頌唱者’。”說完,神父又是一針,讓狼笛忍不住又抽了一口冷氣:“就不能幫我找一個?”
“最近的在兩百公里以外。”班恩淡定地說:“這小鎮上就我一個神父,你死心吧。”
狼笛眼前頓時一黑。
“前線的戰況如何了?”神父忽然問。
“還是那麼糟糕,還在對峙,因為遺蹟,這場戰爭打了一百年了,看來還要繼續打下去……”
他喘息著:“現在兩邊的人在軍備競賽,據說當代的‘肖邦’先生已經秘密到達前線了,還有當代的‘勃拉姆斯’代表中立國在組織雙方會談……但估計還沒有結果。”
班恩聽完,沒有再問,只是淡淡說了一句“是這樣啊。”弄得一肚子話要往外丟的狼笛覺得更加鬱悶了。
就在縫合中,班恩的動作忽然停頓了,他用鑷子從傷口中夾出一片極薄的鐵片,鐵片稜角鋒銳,又纖薄如紙。它卡在骨骼中,就像是原本生長在那裡的一樣,難以拔出。
“這是怎麼回事兒?”
“被通緝的黑樂師。”
狼笛慘笑了一下:“來的路上遇到了,應該是邪神的信徒,一時大意,被偷襲了。”
“能確定是誰麼?百目者的信徒都是集體出動的。”
“他是一個人,我只聽見單簧管的聲音,否則我沒辦法逃出來。”狼笛喘息著:“我記得那首曲子……”
他回憶著,閉上眼睛。就像是又一次回到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大霧中,還有無數飛迸的水珠,水珠如暴雨,在尖銳地樂聲中飛起……
“以克羅默爾的變奏曲為基調延伸出來的曲子,獨奏,是op.74。”
狼笛咬著牙,終於回憶起了記錄中的情報:
“——他是‘布雨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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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哉,聖哉,聖哉!全權的神明,清晨我眾歌聲,穿雲上達至尊……”
狼笛是被教堂中的聖詩吟唱給吵醒的。他睜開眼睛,只覺得傷口劇痛,眼前發花,而且又渴又餓,情況糟糕到想要死掉……
“老師你騙我。”
狼笛的聲音有些哽咽:“誰說出來一趟不會後悔的!?”
“先生,你醒了?”
在他的發昏地視界裡,出現了白髮地少年。他的手裡端著地上的餐盤和水。
狼笛沒空注意少年那帶有明顯東方特徵的白髮了,眼神已經被食物所吸引。
就在一頓暢快地狂吃和狂喝之後,他終於心滿意足。回憶著一路坎坷和出發時的意氣風發,狼笛忍不住感慨:
“大多數人都會發現他們從未後悔的事情都來自於的錯誤,但發現時已經太晚。”
“馬克斯韋爾,《駁獨立論》,第二章。”
在床邊,沉默的少年接過話茬。
“嗯?”
狼笛一愣,這是才察覺到少年的存在,頓時有些尷尬:“呃,抱歉……你看過那本書?”
“藏書室裡有,我在抄寫其他書的時候曾經看到過。”葉清玄笑了笑:“只是看過而已,書中很多道理都很深奧,讀不明白。”
狼笛頓時有些臉紅,畢竟這是他去年才在老師的督促下惡補地課程,而且到現在還沒看完……
“神父說你需要在這裡休養一段時間,如果你覺得無聊的話,我可以幫你找幾本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