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列為一種“信條”……假如我染著花柳病,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主義,做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
1920——1921年,是胡適身心過度浸沉於“整理國故”的年度:在他支援、協助下,汪原放現代標點《水滸傳》、《儒林外史》由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面世了;附有胡適作序《紅樓夢考證》(1921年3月初稿,11月改定稿)的《紅樓夢》也由“亞東”出版了,是此,升起了“新紅學”的一輪紅日。中國傳統白話文學登入中國古典文學大堂,應了胡適“蓋白話之可為小說之利器,已經施、曹諸人實地證明”之預言,因此這三部古典小說名著經現代白話文手段整理出版,也就是標誌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一個里程碑的樹立。就在這一紅火年頭,胡太太繼續喜氣洋洋地“弄璋弄瓦”。1920年8月16日生下個女兒;1921年挺著肚子隨丈夫到火車站送別杜威先生後,年底又生下個兒子(12月7日)。如此,胡適身為“五口之家”的主兒了。他婉約地給女兒取名“素斐”,寄託他對知己女友莎菲(陳衡哲)之不忘情。他給次子取名思杜,顧名思義,是懷念他的恩師杜威。胡適是教授,是演說家,是智慧學者,是“德先生”、“賽先生”的旗手,胡適也是性情中人。
。。
“兔子年輪”中最年輕一隻(4)
恰在這時,胡適在紅火的新文化運動轟隆中抽身南下,來到水漾溫潤的纏綿之鄉,在桃紅柳綠的西湖之濱,演出了一場蕩氣迴腸的婚外戀活劇。
伴娘,脈脈含情的眼波(1)
主角之一,曹誠英,一位小胡適11歲的“五四”新女性。而舞臺,則起自1916年歲末上莊村,胡適與江冬秀拜堂的胡家大廳。
曹誠英(1902——1973)是與上莊村僅一水之隔的七都旺川村一位徽商富家的小姐,字珮聲,小名麗娟、單娟。祖輩幾代都在武漢經營茶葉、字畫、文房四寶生意,十分富有。父親曹雲齋有她的時候已經70歲,在她兩歲時過世。她嬰幼時在外婆家鄉奶孃家裡生活,備受外婆、奶孃兩家寵愛,養成她一副叛逆的追求自我的性格。5歲時回到曹家,雖然給她送進私塾進學,但她發現“在家裡絕無愛撫、溫暖、同情,而是經常受威嚴申斥、冷淡、諷刺”。因為她是一個“犯衝”的女孩,從此她便與家庭格格不入,且我行我素。只有當7裡外餘村的汪靜之來到時,她與汪(同歲)、侄女兒(汪的未婚妻),一起嬉戲,青梅竹馬,才給童年帶來一絲陽光。幸好她在外讀書的二哥曹誠克十分理解她,特別呵護她,每次回家,就帶給她“片刻溫暖”。及至她13歲時,被帶去武昌大哥家,與嫂、侄一起在家庭教師指導下讀書,涉獵經史典籍及小說詩詞,在國學上打了點基礎,陶冶了情性。但不幸的是尚在母親懷她的時候,曾與鄰村(宅坦)胡家指腹為婚,及她長到16歲,便與該家公子胡冠英完婚。這在皖南這個封閉社會里是極為普遍的。但曹誠英就是曹誠英,婚前一年(1916年),在胡適與江冬秀的婚禮上,做伴娘的曹誠英已默默愛上了這位風度翩翩、才氣橫溢的新郎 哥。
曹誠英是位感情豐富的女子,成熟早,很懂得分寸,堅定己見。據20世紀90年代初,碩果僅存的“湖畔詩社”九旬詩翁汪靜之說,“曹珮聲是我的第一個戀人。我和她是從小在一塊長大的”。他的“指腹為婚”的未婚妻是曹誠英大哥大嫂的女兒,後來這個姑娘在12歲時死去了,而汪還是常到曹家去玩,“到15歲時我就懂事了,很喜歡她,就寫了一詩給她,表示愛她的意思。她看了我的詩,說:‘你發瘋了!我是你長輩呢,是你的姑姑。這樣的詩我不要,還給你!’後來我還寫了兩首詩給她,她都還給我了。但她同我兩人一直都是很好的,我們從來沒有發生過沖突。”就在這年,她被胡適母親馮氏選中,作為4個少女之一,做她兒子、媳婦婚禮的伴娘。說來胡曹兩家還沾親帶故,胡適的三嫂恰好是曹誠英的胞姐。因此他倆是姻親表兄妹。婚儀堂上,新郎表哥一表堂堂,他的氣度,他的學問,他的舉手投足,都一一攝入娟表妹眸中,潛入心房。從此曹誠英對胡適的愛似潛流一樣隱伏了下來。然而胡適歸國不久,從世界大都會紐約到古都北京,又從十里洋場上海灘,到封閉寂寞的古山村上莊,芸芸眾生,他並沒注意到那個小姑娘,那一束束脈脈含情的眼波。
翌年,1917年,16歲的曹誠英與胡冠英結婚了。這當然是包辦婚姻。曹誠英婚後,心境悲愴,鬱結在胸,釀成當時極為可怕的肺結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