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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那句“他才十歲”始終在我耳邊圍繞,費揚古不也是這般的年紀嗎?想想我再次轉身來到門前,親自叩響門扉。

阿布德和巴爾的第一個兒子在十二歲時由於戰亂丟失,生死未卜,故他們索性認為孩子已不在人世,第二個兒子不到十八歲也病逝離去,兩老白髮人送走黑髮人,從此只能彼此相依為命。

五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們遇見以為早已不在人世的長子,長子娶了媳婦而且還有了一個五歲的兒子,這次相逢讓他們一家喜出望外、激動萬分。可長子一家是安郡王田莊的奴才,而阿布德老兩口卻是赫楨府上的奴才,一家雖然重逢,但因為身後的主子不同,所以被迫分開,只是不時見上一面慰藉彼此的思念。

安郡王向來對家奴賞罰分明,很少有家奴逃走,順治九年,長子一家三口終究耐不住與親人的分離,偷偷逃出田莊想要投靠父母。誰知逃至半路就被郡王府上的護衛逮回,質問他們想要逃往何處。由於害怕連累父母,他們只說還未來得及想到去處。

順治九年的逃人法規定,凡逃人一次拏獲者,本人鞭一百,仍歸原主。隱匿之人,並家產給與逃人之主。左右鄰及甲長各責四十板。逃人二次拏獲者,本人正法。隱匿之人,並家產解戶部,左右鄰及甲長仍各責四十板。

依此規定,長子一家本該鞭一百,稟告安郡王后,郡王罰長子鞭五十,妻兒免罰,倘下次再犯,必嚴懲不貸,一家三口只得安下心繼續在安郡王田莊幹活。誰知疫病肆虐,長子與其妻相繼病逝,撇下十歲的孩子,阿布德夫婦心裡的牽掛可想而知。

不過是十歲的孩子,沒了父母,還不能和自己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獨自在田莊為奴,確實讓人於心不忍。逃人律如此嚴苛,多少人妻離子散、苦不堪言,可為了維護滿族王公親貴的利益,逃人法的嚴厲愈演愈烈。

我仔細想想,再次確認,“孩子如今還在安郡王的田莊為奴嗎?你們確實沒有想把他偷偷帶回來吧?”

夫婦倆一再保證不敢妄自行事,絕沒有做出任何違抗法令的事情,我放心地點點頭,“這就好,若成了窩主,我們可都難逃干係,而你們一家可就性命不保,任憑是誰都無力迴天。既然如此,阿布德,明日你到安郡王府上找管事的問問,可不可以把那孩子買下來?至於買孩子的銀子我來出,你們不用擔心這個。”

夫婦倆不可置信地看著我,隨後“咚”地一聲雙雙跪地,老淚縱橫,“夫人,你就是我們的再生父母呀,我們給你磕頭了!”說著便接二連三磕起頭來。

我和菱香連忙扶起他們,“事情還沒辦成,彆著急謝我,另外別總是跪下磕頭,我不受這個。”

回屋的路上,菱香一直追問,“小姐,你真的要幫他們嗎?那孩子可是安郡王的奴才呀!”

進屋去到書桌前,我便展開筆墨紙硯,慢慢練起字來,“等這事了了我再去找蓮芯,菱香,你說大哥會不會後悔帶我去蓮芯的小院,我竟然也如他一般對蓮芯眷戀得很。”

“小姐,奴婢問的是孩子的事情。”

我沒有停下手中的筆,“那孩子只有十歲,想想就覺得可憐。阿布德雖是管家,可身份畢竟是家奴,況且還要出錢買孩子終究不可能。太后恩賜的那些物件,隨便拿一個就足夠,促成他們一家團聚,我心裡也高興。”

“小姐的善心我當然能體會,要不是二夫人當初買下我,我又怎能好好活著。可問題是那是安郡王的奴才,小姐豈不是又要和安郡王碰面,奴婢再笨,小姐的心思奴婢也是知道一些的。”

我把筆放回硯臺上,轉身白她一眼,“我看你還不夠笨,最好笨到什麼都不知道我反倒省心。平心而論,是安郡王我反倒鬆口氣,他不是那種不講理的蠻人,況且也不是生疏的人,要談起來怕也不難,若是別的王公貴族,我反倒有些不知所措。再說,花錢買個奴才還需要我出面嗎?阿布德是家裡的管家,給他錢讓他去不就行了,哪兒還需要我拋頭露面。”

菱香又是嘆氣又是搖頭,嘴裡還不時叨叨著“不懂”。我不再理會她,接著剋制自己靜下心來練字。

很快,阿布德便帶回訊息,安郡王府的管事聲稱他們缺奴才,不賣。

於是我便讓阿布德再去找管事,就說是奉國將軍赫楨府上要買,煩勞稟告安郡王。

阿布德再次帶回壞訊息,安郡王傳出話來,說是他知道奉國將軍不在府上,定是有人假冒將軍名義胡來,還訓斥管事無事找事。

我一聽十分氣憤,便讓阿布德再去告知,說是奉國將軍夫人要買他府上的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