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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第六十六章 “曾潘氏,蔡三公子與你,……

去換漂亮衣服。我說別人的東西我不能要,這麼漂亮的衣服做活不方便,料子薄,不好洗。花籃好精緻,但裝不了多少菜。那公子問我,如果一輩子不用做活只穿漂亮衣服你願不願意?我說,這是貴人老爺家的小姐才有的福氣,我只是個窮丫頭,不敢夢這個。他又差人到我家去,說想帶我到他府裡。我爹那時已經亡故了,弟弟還小,家裡只有我娘操持。我娘問我,京城的公子看上了你,可咱們家這樣,當不了人家正經的親家,你願意給人家當偏房麼?我那時雖小,也知自尊自愛,我說我是窮人家姑娘,不敢高攀,當妾我也不願。”

杜知縣道:“然而之後你嫁了鄉民丁小乙,越想這段往事越後悔。所謂寧為貴門妾,不做窮漢妻,兇心一起,就殺了丁小乙。”

潘氏道:“大人這便給小婦人加罪名了?丁小乙死的時候我都三十幾了,青春不在,真要嫌貧愛富想攀高枝,該趁早趁年輕,何必熬到這個歲數?我那時年紀小,壓根兒不懂什麼情情愛愛的事,我爹生前識文斷字的,只是沒有考中過科舉罷了。他教過我認字讀書,我也知道一些閨秀小姐們學的禮儀規矩。我不願做那位公子的偏房,我娘還有些猶豫,住得離我家不遠的一位丁嬸,得知此事,卻出奇地誇了我幾句,說我有志氣,有骨氣,令她刮目相看。”

謝賦問:“這位丁嬸……”

潘氏道:“她是丁小乙的姑媽,嫁給村裡一個閒漢,是個五大三粗的婆娘。她當時誇我,我有些稀罕,以前她從不說我好話,總和我娘說,看你家娣兒的面相,就得多管教。我幾歲時,和鄉鄰的孩子們一塊兒跑著玩,在鄉里挺尋常的事,但只要我和男孩玩了,被她看到,她便和我娘說嘴,攛掇我娘罵我。後來我又知道,她總跟村裡人講我壞話,說我小小年紀妖里妖氣,將來不知會什麼樣。那位公子的事,我本以為她要編出一堆糟爛話,誰知她竟誇了我。原來她另有謀算。從那之後,她天天和我娘嘀咕,說我歲數大了,趁早定下終身。女孩子當找個本分老實的男人,踏實過日子。同村鄰鄉與我年歲相當的年輕男子挺多,但少年人少能入三姑六婆的眼,尤其被丁嬸的嘴一說,這個毛躁,那個莽撞,都不老實不踏實。我娘跟吃了迷魂藥似的,偏聽她的。這婆娘奸毒,假意替我作媒,連線說了幾個成不了的,穿插著像說閒話一樣常提起她在鄰村有個侄兒,為人又憨又老實又孝順,都不敢正眼看姑娘,只會做活攢錢,就是窮了些,湊不出彩禮。她這麼放線,單為釣出我娘一句話,終於有一天我娘被她引得說了出來——沒錢也沒關係,嫁閨女又不是賣閨女,只要姑爺人好,姑娘嫁得合適,何必太計較錢?”

潘母想得很單純,年輕人都家底薄,長輩幫襯些,小夫妻踏實過日子慢慢掙,定能過得和美。

丁氏聽了此話,作勢猶豫了一番,道:“姐姐,我一直不敢和你提,怕你看不上,但有了你這句話,我便老下臉說了。我侄兒小乙,是我看著長大的,真是個好孩子,再老實不過。咱們當孃的,最怕姑娘嫁什麼樣的姑爺呢?吃喝嫖賭的,尤其那些花花腸子的。像之前那位什麼公子,田間地頭看見你家娣姐兒這樣的粗丫頭,都能動情,必是走到哪裡花到哪裡,說好聽叫多情,說難聽是放浪,不安分。有錢有勢浪得起,窮家小戶,男人不踏實就完了。老姐姐,我敢拿祖宗十八輩跟你發誓,我侄兒小乙,絕對心裡只有你家姑娘一個,絕對本分老實,絕沒有花花腸子到處浪。”

“我娘聽後很心動,就答應了這門親事。”

丁小乙拿不出彩禮,過禮的錢是潘母拿出自己的梯己幫襯。

“成親後我發現,丁小乙又懶又滑,好吃酒賭博。他家本有薄產,他是家中獨子,但都被他賭盡敗光了。去給人家做活當佃農,他嘴裡不乾不淨,又愛順摸東西,與一同做活的人打架,專跟東家工頭做對,最後十里八鄉,沒人肯用他。這些昔日的同鄉都知道,大人們儘可去查問。丁老毒婦滿口胡扯,只有兩句話是真的,一是丁小乙確實窮,二是她拿祖宗十八代發誓的那句,丁小乙絕不會有花花腸子,絕不會浪。”

謝賦愣了一下,想到了什麼,臉不禁有些熱,開不了口詢問。

杜知縣卻一口接上:“這不還有些可取之處麼?他雖賭卻不嫖,是個專一男子。男子專情,定因愛你。”

潘氏又哈地笑了起來:“大人,也或是他沒有花的本錢。”

杜知縣僵了一僵,老臉一紅,舉起驚堂木拍了一下。

潘氏大大方方地繼續道:“所以,丁小乙十分恨我。我那時年紀小,不懂,明明是我忍氣吞聲,為什麼反而他格外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