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予以寫明。
三、按投資運作特點分類
從投資運作的特點出發,基金可分為指數基金、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對沖基金和套利基金等。
( 1 )指數基金。指數基金是以股票指數(或債券指數)的成分股(或債券)為主要投資物件,追求股市(或債市)平均收益水平為基本目標的證券投資基金。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二節 基金的分類(2)
( 2 )成長型基金。成長型基金是以追求資產的長期增值和贏利為基本目標,投資於良好增長潛力的股票或其他證券的證券投資基金。
( 3 )收入型基金。收入型基金是以追求當期高收入為基本目標,以穩定收入的證券為主要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
( 4 )平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是以保障資本安全、當期收益分配、資本和收益的長期成長等為基本目標,在投資組合中比較注重長短期收益—風險搭配的證券投資基金。
( 5 )對沖基金。對沖基金是以私募方式募集資金並利用槓桿融資,投資於公開交易證券和金融衍生產品來獲取收益的證券投資基金。
( 6 )套利基金。套利基金是將募集的資金主要投資於國際金融市場,利用套匯技巧低買高賣進行套利的證券投資基金。
四、按基金的組織形式分類
從基金的組織形式出發,基金可分為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和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國的投資公司為代表,中國內地目前設立的基金則為契約型基金。
( 1 )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在組織上是指按照公司法(或商法)規定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以營利為目的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司(或類似法人機構)。公司型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基金公司設有董事會,代表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職權。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類似於一般的股份公司,但不同於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託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公司來經營與管理基金資產。
( 2 )契約型基金。契約型基金在組織上是指按照信託契約原則,透過發行帶有受益憑證性質的基金證券而形成的證券投資基金組織。契約型基金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之間所簽署的基金合同而設立,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基金合同的條款上,而基金合同條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規範。
五、按募集方式分類
按募集方式不同,基金可分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 1 )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公開發行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公開性、可變現性、高規範性等特點。
( 2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它具有非公開性、募集性、大額投資性、封閉性和非上市性等特點。
公募基金可以面向社會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物件不固定,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份額持有人參與;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私募基金不能進行公開的發售和宣傳推廣,投資金額要求高,份額持有人的資格和人數常常受到嚴格的限制。如,美國法律要求,私募基金的份額持有人人數不得超過100人,每個份額持有人的淨資產必須在100萬美元以上。在運作上,私募基金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約束也較少。它既可以投資於衍生金融產品,進行買空賣空交易,也可以進行匯率、商品期貨投機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資風險較高,主要以具有較強風險承受能力的富裕階層為目標客戶。
六、按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分類
從資本來源和運用地域的不同出發,基金可分為國際基金、海外基金、國內基金,國家基金和區域基金等。
( 1 )國際基金。國際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
( 2 )海外基金。海外基金也稱離岸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國外市場的投資基金。
( 3 )國內基金。國內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內,並投資於國內市場的投資基金。
( 4 )國家基金。國家基金是指資本來源於國外,並投資於某一特定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