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公使簽訂的《專條》,並未涉及深圳,今天司憲大人突然提出,遠遠超過《專條》規定的界線,敝人無權應允……”
“王大人過於謙遜了!”林若翰停下手裡的筆,抬起頭來,笑了笑說,“《專條》之中有言在先:”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王大人既是中方定界委員,當然擁有談判定界的全權,又怎能說無權呢?“
“是啊,”駱克很為欣賞林若翰在關鍵時刻使出的激將之計,接下去說,“如果定界委員無權定界,那麼我們的談判還有什麼意義?王道遠道前來,舟車勞頓,又是何苦?這未免令人懷疑貴方的誠意!”
王存善被他們激得心頭火起,心想,我王某雖然不才,好歹也是個“定界委員”,代表堂堂大清帝國前來“和番”,怎能忍受這種冷嘲熱諷?談判談判,“談”而後“判”,談得攏就與他定界,談不攏拉倒!番邦貪得無厭,違約侵界,本委員應該嚴辭拒絕,讓這幫鬼佬知道,中國人的忍讓也有個限度,不要欺人太甚!待要拍案而起,據理力爭,卻又想到:且慢,我奉命前來談判,可不是來下戰表,如果和英國人鬧翻了,惹出大禍,如何是好?他的心頭突然憶起兩位已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