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拿不準是否真要這麼做。問題是,不這麼做,依我的能力,根本無法寫出有價值的書,多少次,我為這個問題徹夜不眠,通宵達旦,冥思苦想,左右權衡。很多時候我都用種種理由說服自己使用奸計,一夜成名,因為這樣的榜樣多得數不勝數,十分容易學習模仿,可不知怎麼的就是下不了決心。我時常在書架邊踱步,摸彩似的從書堆裡一抽,抽出一本數學書,看了兩頁,灰心喪氣,再抽一本,物理書,翻上一會兒,幾乎打消了寫作的念頭,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經是萊布尼茨的《人類理智新論》了。我翻了一會兒,覺得寫這樣內容空泛的書在現代一定缺乏讀者,只好扔回書架。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讓我看了一會兒,雖然裡面講了很多關於動物的故事,年紀小或像年輕魯迅一樣幼稚的讀者一定愛看,但寫這樣的書實在太麻煩,且與我的身份不相稱,我的中國護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於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著抽,這一本是《城堡》,看來,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遊戲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