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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念所固有的,那承認它們具有有效性的東西,並不是古代信仰的寬容,而是它的虔誠的自明性的表現。反之,凡是要求唯我獨尊的唯一性的人,事實上顯示了自身是不信神的。在其世界圖象只是個別實體之集合的人的眼裡,基督徒和猶太人都算是且必然是無神論者;並且當帝國時代不再以這樣的眼光看待他們時,古典的古老的神情感本身便宣告終結了。另一方面,尊重地方祀拜的形式——不論是什麼樣的;尊重神像;尊重獻祭儀式和宗教節日,一直是古典的人們所期望的,凡是嘲弄或褻瀆它們的人,立即會領會到古典寬容的限度——雅典的赫耳墨頭柱(Mutilation of the Hermae)的醜聞和對褻瀆厄琉息斯秘儀的審判便是明證,也就是,它們都是對感覺要素的不敬的模仿。但是,對浮士德式的心靈(我們再次看到了空間與實體、在場的征服與接受的對立)而言,構成信仰之本質的,並不是可見的儀式,而是教條。凡被視作不信神的東西,皆是有背於教義的。所謂的空間精神的異端概念,就源自於此。一種浮士德式的宗教,就其本性而言,是不容許任何良知的自由的,因為良知的自由與這一宗教的那種侵略性的空間的動力學精神相牴觸。甚至自由思想本身也不容存在。在火刑柱之後,是斷頭臺;在焚書之後,是禁書;在佈道的壓制之後,是出版的壓制。在我們西方人當中,沒有信仰不是依伴著某種型別的宗教裁判的。以適當的電動力學的意象來表達,則宗教的信仰無異於一個力場,它按照自身的強度來調整場內所有的心靈;若不能如此,即表示缺乏信仰——以教會的術語來說,即是不信神。相反地,對阿波羅心靈來說,所謂的不信神乃是對祀拜的蔑視——也就是字面意義上的“ασεβεια”(褻瀆);在這裡,它的宗教根本不承認態度的自由。在這兩種情形中,在神情感所要求的寬容與它所禁止的寬容之間,有一條截然分明的界線。

現在,在這裡,晚期古典哲學的智者式的斯多葛派的沉思(跟一般的斯多葛氣質不同)與宗教情感發生了牴觸。並因此,我們發現,雅典人民——那為“未知之神”建造祭壇的雅典人——對不信神者的控訴跟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樣的無情。我們只需回顧一下因對祀拜提出了誠實的看法而受到指控的古典思想家的歷史人物的名單。蘇格拉底和狄亞哥拉斯因為“ασεβεια”(褻瀆神明)而受到控告;阿那克薩戈拉、普羅塔戈拉、亞里士多德、阿爾西比亞德都是因為逃跑了才得以倖免。在雅典,僅僅伯羅奔尼撒戰爭的幾十年間,因為對崇拜的大不敬而受到控告的人數,就不下百人。在控告普羅塔戈拉以後,曾為了銷燬他的著作挨家挨戶搜查。在羅馬,類此的行為(就歷史所提供給我們的線索而言)在公元前181年就開始,當時,元老院下令公眾焚燬畢達哥拉斯學派的“神數書”(Books of Numa)。接下來又是對哲學家個人和整個學派的一連串的排擠打壓,再後來又是一系列的指控,以及公眾的焚書,只要是有背於宗教的。例如,僅在愷撒時期,伊西斯的崇拜地就五次被執政官下令摧毀,提比略還把伊西斯神像扔進臺伯河。拒絕在皇帝的雕像面前獻祭被視作是一種違法的冒犯。所有這些都是針對著體現在對可見的祀拜的理論的或實踐的蔑視中的“無神論”——在該詞的古典意義上說——而採取的措施。除非我們能把我們對待這些東西的西方情感付諸實施,否則我們不可能透徹地理解作為對待它們的古典態度之基礎的世界意象的本質。詩人和哲學家可以編織神話,隨意地改變神的形象。對感覺資料作教條式的解釋是每個人的自由。諸神的歷史在薩提爾劇和喜劇中可以作為消遣的物件——這並不違背它們的歐幾里得式的生存。但是,神像、祀拜以及信仰的造型表現,是不允許任何人妄自觸及的。早期帝國時代的優美的心靈不再採用任何嚴肅意義上的神話,而是小心翼翼地遵行公眾的祀拜,尤其是遵行所有祀拜中最深刻真實的皇帝的祀拜——這並不是出於矯揉虛飾。而在另一方面,成熟的浮士德文化中的詩人和思想家,則可以隨心所欲“不去教堂”,不做告解,在宗教集會日可以呆在家裡,在新教的氛圍中不與教會發生任何關係。但是,他們卻不可以觸犯教條,這在任何教儀、任何教派——甚至那些包含自由思想的教派——中都被認為是極其危險的事情。羅馬的斯多葛主義者,對於神話全不信仰,然而卻能虔誠地謹守儀禮形式,啟蒙時代的那些人,例如萊辛和歌德,就是這種人的同類,他們無視教會的一切儀禮,但卻從不懷疑“信仰的基本真理”。

十二

如果我們從研究自然情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