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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這裡不是美國”。我很想送給只敢躲起來抽菸的我的女性朋友,這樣的告示牌:“可以任意吸菸,雖然你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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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海角天邊

我喜歡傘,因為傘骨總親暱地靠在一起,撐開來又有著那樣美麗的圓弧形狀。小時候穿著雨衣的我,為了有一天可以撐傘,期待長大。念中學開始,我擺脫了溼淋淋氣味酸腐的雨衣,書包裡放著一把摺疊傘,很有些沾沾自喜。幾年之後,漸漸不耐煩帶傘出門了,有一次和一群同學從視聽教室出來,準備搭公車回家,豆大的雨點落下來,將廊簷敲得叮噹響,我們都沒帶傘,擠在簷下避雨。忽然一位學長說:“你們這些女生怎麼搞的?竟然一把傘也沒帶?”其他的男生一起附和,身邊的女同學很不好意思地解釋,說是出門時沒想到會下雨嘛……沉默的我有著小小的困惑與不平:誰說帶傘是女人的責任?

如果下雨時,有個男人體貼地為我撐傘,我想,我一定會愛上他。

這想法很快就面臨挑戰了,大學裡有個男生常常會在我上課的教室附近晃盪,有時候託人送來一顆蘋果,或者是一包蜜餞,當然,也送來他的詩,那些詩有時候還會登在校刊上。當我在臺上排戲的時候,他坐在臺下發呆似地盯著我看,那晚排完戲,下起大雨來,我照例沒有帶傘,他撐一把黑傘,在禮堂門口等著送我去搭車,我不肯和他一起走,他不肯我淋雨,僵持之中他忽然將傘塞進我的手中,很快地跑開,消失在黑夜裡。我託同學將傘還給他,並且請他不要再等我了。過了一段時間,校刊上他的詩這樣寫著:“為你撐傘/卻當我是有毒的蘑菇。”從那時候我就明白,並不是一把傘,就能讓我愛上一個男人。事情絕不會那麼簡單。

傘,也讓我學會比較坦然地面對失去——人的一生到底得丟幾把傘呢——我們丟掉傘又撿到傘,許多傘在不同的手中流轉。“管它是誰的?能遮雨就好。”我的朋友瑞瑞很少淋雨。我不撿別人的傘,甚至在下雨時還會想念我曾經擁有過的那些傘。某個階段我特別喜歡摺疊式的小傘,輕便好攜帶,不下雨的時候也不會顯得多餘。我偏愛一把質材很輕,內裡與外表的花色完全不同的折傘,我撐著它去上課,將它放在講臺旁晾乾,學生常常會歆羨地讚歎,好漂亮的傘。那把傘有一次被我遺忘在教室裡,就此遺失,學生們都有種歉疚感,彷彿未善盡督護之責。

我還有過一把金黃色的歐風長柄傘,手把處像一個花苞,鑲嵌著一顆紅寶石似的琉璃,像一柄寶劍,當我帶著它總會吸引不少目光。從此我愛上長柄傘,不僅是裝飾,還可以防身,這傘跟了我很多年,最終還是遺失了,令我好生惆悵。然而,惆悵何止於此,我曾經和一個男人進行著一場秘密的愛戀,我們到異地旅行,遇雨,我挑了一把傘,他付了錢。他希望我帶傘回家,而我堅持不肯,他不明白一個女人在愛情裡怎會有這麼多的忌諱?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那麼小心翼翼還是散了?那柄傘依舊在他的辦公室,我們卻各自流轉到不同的愛情裡了。

走過海角天邊,遇過許多帶傘不帶傘的人,如今,身邊有個優雅的男人,下雨的時候總會為我撐傘,他不覺得帶傘是女人的責任,他總有許多細心體貼的舉動,但我並沒有心動,我知道他是一個gay,而我喜歡與他共撐一把傘,那種相依相伴的感覺。

通往天堂的指紋

和我的朋友瑞瑞在購物中心閒逛,靠著二樓的欄杆往下看,一個色彩繽紛的攤子前,聚攏著一群人。我拉住瑞瑞說:“看!那是賣‘蠟手’的。”瑞瑞一邊被我拖著往樓下湊熱鬧,一邊狐疑地問:“真是什麼都有得賣,還有賣‘辣手’的?賣不賣‘摧花’啊?”

這是已經流行了一陣子的新玩意,玩來玩去最好玩的還是自己,用溫熱的蠟鑄出一隻自己的手,再染上不同的顏色,可以做成相片架或是手機臺,又或者是送給情人當成紀念。許多蠟手陳列在臺子上,有豎起大拇指的;比出V字形勝利手勢的,當然也有昂起中指的睥睨表情。

我想到的卻是那些在我的生命中經過的手,和我自己的手所經過的那些人。

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手是人體中最有趣的部分的呢?一定不是當我坐在鋼琴前面,怎麼努力也彈不好的時候。我的手指比一般人都要柔軟許多,我在握筆和彈琴的時候總比其他小朋友吃力些,老師於是說,我老是心不在焉,並沒有察覺到我的異樣。後來,有些朋友握住我的手,眼中閃動著驚奇,啊,你的手好軟,我才知道自己的手確實與其他人不同。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有意識地注意著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