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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就在這樣即將變得更淡漠的時候,那個從遙遠的夢境中突然伸出手臂,緩慢地摟住我的脖子的阿童木——它還有著經典的黑色髮型和紅色著裝,用和我接觸的那部分外表,突然地把一切都包裹起來。重新落回那個對錢一無所知的過去,看見陽光下有個爸爸怎麼拿著新買的玩具,走過狹長的小道。

16¥十六元¥

小學與初中的一段時間裡,因為爸爸常常出差的緣故,幾乎都是我和媽媽這樣相伴著生活過來的。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好比水管爆裂之類的技術活只能找鄰居幫忙,碰上鄰居不在的時候只有水漫金山一場。有時候我會很想念爸爸,最簡單的原因就是如果爸爸在的話,媽媽這句“把碗和筷子擺好”的要求就不會是對我說了。我也不用從電視機前百般不情願地離開了。

後來給課本包的書皮等不到爸爸來寫“數學”和“語文”,就只能找媽媽。雖然心裡很不滿意媽媽的字沒有爸爸好看,不過總比那時的我要強些。

等著每個週末被媽媽帶去附近的超市買東西,可以買一個禮拜需要的零食。那時候樂事薯片還沒影呢吧。吃的最多的好像還是青梅?無花果絲?如果媽媽答應給我一口氣買四罐蜂蜜牛奶的話,說明她那天心情很好。

比起爸爸,世界上所有的媽媽顯然都是摳門的生物。所以和她在一起的衝突總是最多的。無奈當時我還處於太弱勢地位,每次只能心裡氣憤地一語不發。一遍遍想著“給我買雙鞋子會死啊?”會不會死不知道,因為終究還是揮別了小紅鞋。

媽媽給零花錢,每個禮拜給一次。被我用來買一些半真不假的郵票,或是女歌手的磁帶,又或者小浣熊乾脆面上去了。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動作。曾經發誓等我將來長大的時候一定要把超市裡所有味道的零食都買一遍,晚上想得痛苦得翻來覆去,看媽媽睡在身邊,眼皮下的眼珠有時候轉動了,是做夢了吧。

媽媽該做什麼夢呢?夢裡的她把商場裡所有的服裝都買了一遍麼?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在寫作文時的兩篇文章被老師推薦去了某刊物,使我的文章第一次有機會印刷成鉛字——這事幾乎被完全忘記了,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所得的稿費低到讓我硬生生把這回憶給挖了出來。

稿費是媽媽給我的。她那時候還是在我的學校裡做教務主任呢。兩篇,所得的稿費是十六元錢,嗯,人民幣。十六元整。

一度還沒有從喜悅中恢復過來的我對於這個數字只有一個難以置信的神情,彷彿這個泱泱五千年文化大國會出現這麼低的稿費是一件傷天害理的事。於是我對媽媽產生了懷疑,因為她常常是個沒收我掉在衛生間裡的銅板的不善良角色。更何況,她總是對我特別嚴格,沒準扣掉一半錢,為了培養我節儉的良好品質。

總之,對媽媽質問了一番。口氣用的是鄙夷加氣憤。故意把筷子放在一邊,像要絕食抗爭的樣子。

媽媽聽見我的疑問,呆了一下,隨後她笑笑。

“你不要太貪心。”

我想要窮追猛打,又掰不出別的話。當時自己的心智只能操縱一場爭執的前一回合,後面都毫無辦法。但我還是認定了,媽媽剋扣了我的稿費,讓我失去了起碼八袋小浣熊乾脆面。

然後我們要把時間跳一跳。

等到幾年後,進入初中。在哪天的閒聊裡提起當時這筆寒酸的稿費,爸爸才突然說:“你媽媽還多給了你呢。”

什麼。

“其實原來兩篇只有八元錢的。你媽媽怕你太失落,她自己加了八塊錢。”

原來不是少了八袋乾脆面,是多了八袋。並不是每個時候都要記得那些被媽媽不允許的事情。更多的時候,是她每天想著辦法變化菜色,是她常常自告奮勇地給我買來無花果絲,是她想到,才八元錢,怎麼辦,可惡的,小傢伙一定會不開心,她想啊想,要不再拿出八元錢吧。十六,聽起來總是稍稍多一點的。

人生第一筆稿費,媽媽給了我一半。

100 ¥一百元¥

也許高中真是一個很毒害人的階段,因為從那時起,藉助大量浪費在學業外的精力,我們接受了一場新的資訊爆炸。ESPRIT對於自己來說還是個有些難度的奮鬥目標,而出門就打的也算得上是一樁壯舉。可即便是手無分文的小屁孩兒,卻還是會逐漸地發現了這個社會上許多精彩的東西都有著它獨特的標價。女生也許常常會站在櫥窗邊為了一件秋季新裝而咬牙切齒,男生則知道去一次“錢櫃”,就和它的名字一樣,吞錢機器。

高中的時候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