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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總之很小。因而他提的事件,都一點也不記得了。

裡面寫到了一段他去購買阿童木玩具的過程。此刻小本子不在身邊,所以我不可能將那段話準確無誤地摘下來。

可又記得很清楚。

爸爸是這麼寫的。“今天在城裡看見一個阿童木玩具,一塊兩毛五分錢。想了很久,還是給毛毛(我的小名)買下來了。買完後,小黃的車子開去辦公事,所以我只能自己走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午飯沒吃的關係,走了一個小時後感到很餓,但是因為買了玩具所以沒什麼錢了,最後只夠買一個白饅頭。五分錢。回到家時很累。不過毛毛很喜歡那個玩具。”

說實在的,我一點一點也不記得有過這樣一個阿童木的玩具了。它什麼樣,我有多喜歡,是不是拿它來辦家家,還是抱在手裡睡覺,都一點也不記得了。這個特地被爸爸記下來的應該很重要的東西,如果不是因為被我發現的手冊的話,也許永遠就要消失也說不定。

我怎麼就能忘記它呢?售價一元兩角五分。爸爸在櫥窗那邊看見,猶豫了很久,把它和全家一個月不多的收入除來除去,比例應該還是高的,卻終於咬咬牙買下來。致使他走回家的路上非常餓也沒有更多的錢買吃的,只好買個饅頭充飢。

曾經以為因為自己的年幼無知與那些金錢決無瓜葛的平和日子,卻總是在我記不得、看不見、聽不到、理解不了的地方,投入了父母許許多多的奮鬥,有時候甚至是辛酸的無奈的背景,他們怎麼掙錢,怎麼養育下一代,怎麼想辦法過好一點的生活。好一點的生活,或許是可以不用計算著買玩具,買完後不至於沒有錢而餓肚子。用現在的思維來想想,“餓肚子”是個距離多麼遙遠而不真實的詞語啊,但在某個阿童木玩具的背後,確實存在著這樣囊中羞澀的無奈。

就在這樣即將變得更淡漠的時候,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