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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的採訪VCD裡再次看到了老泡;他彷彿瞬間老去一般,灰白的馬尾,方下巴上的青胡茬兒,苛刻的抬頭紋,侷促地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上說:“後來我一直在思考,思考要不要繼續做音樂……”老泡接著又在小椅子上說:“再也沒有過像當年那般輝煌的演唱會了……”這兩個節目的區別是光陰,因為一晃已經過去十年了……我弓起身湊近電視機,快退,播放,老泡再次坐在小椅子上重複道:“……在思考,思考要不要繼續做音樂”“……要不要繼續做音樂。”我向後一靠躺在枕頭上,在可樂罐裡掐死菸頭。在電視閃爍的反光裡繼續看了下去。

這天早上我像在北京一樣睡了懶覺;父親叫我吃早飯的時候;我惱怒了!團縮在被子裡,生氣地讓父親滾出去!

我回家多少是件大事,免不了要和父親到處走走親戚,親戚們問到我的工作,當知道我是個搞搖滾的,大家一時都不知道那是個什麼工作,以為是開了某種商店,賣唱片之類,或者是文工團吹笛子的。而父親也興致勃勃地和一大堆阿姨舅舅之類的親友大談“中國搖滾的發展”,主觀地認為我是在群眾藝術館唱歌的。我試圖說“我是鼓手!”但是沒人理我,他們正在談到唱一首歌多少錢,爸爸連價碼都編了出來:“唱一首歌怎麼也得二十塊錢!”他肯定而又自豪地說。我啼笑皆非,渾身真的好像是無數的螞蟻在爬。

因為我改變了的口音,乘坐計程車的時候司機問:“小夥子是南方來我們這做生意的吧?”沒等我回答,老父親就趕緊幸福地搶著說:“這是我兒子!在南方搞音樂的。”

在家鄉,直到現在,我最能放鬆和沒有隔閡的地方,仍然只是網咖,這裡的網咖非常的便宜,而那面十七英寸的電腦螢幕,是同可惡的北京完全一樣的。我感到自己已經不能適應家鄉,自己在家鄉就好像是個外地人,就好像當初剛到北京那樣格格不入。曾經如此地討厭著北京,愛著家鄉,現在卻發現,自己幾乎已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