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不過包飛揚對這種方式並不是非常認可,因為現在的地方政府大多不具備投資理財的能力,錢放在政府手上,很快就被花掉。如果是用在公共建設上,那還說得過去,問題是一些政府官員花錢得時候和那些拿到補償金就開始揮霍的村民差不多,花錢的時候也會大手大腳,沒有節制,畢竟這不是自己的錢。
更何況公款吃喝、大吃大喝這樣的風氣也越來越嚴重,錢放在這樣的官員手上,還不如讓老百姓自己得到實惠。
另外就是通貨膨脹,華夏正處於一個高速發展的階段,經濟高速增長,其實物價也會不可避免地上漲,造成貨幣的貶值。人們最直觀的一個感受就是十年前一個月生活費大概幾十塊錢就夠了,現在一個月起碼要兩百塊,再過十年,可能就要六七百塊錢,從這個角度來說,村民選擇長期領取補償金就未必划算。
為此,包飛揚提出來第三種方式,那就是村民可以將他們的補償金拿出來投資,投資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村集體和鄉政府可以在得到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