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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討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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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在眨眼間就到了春季,萬物復甦的季節裡空氣中漂浮著綠草青青、枝芽生長的自然氣息。

我第一次關注到那個人是在學校的春季運動會上,原以為他只是一個青春期犯叛逆的少年,喜歡特立獨行的去做一些離經叛道的事情,僅有顏值,缺少內涵。

但在運動會的賽場上的他是那樣的努力,對他來說那個時候贏得榮譽成了首要目標,身上的傷口也可以忽略,哪怕失敗也總能積極樂觀面對,他會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舉動來鼓舞士氣,緩解緊張低潮的氣氛。

“給你的,別發炎了。”

我坐在花壇上用礦泉水沖刷著我膝蓋上的傷口,周煦陽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遞上了藥品。

“你先把你胳膊上的傷處理好,我沒事的,她們去幫我買了。”

“我是男的,我沒關係的。”看著他嚴肅的模樣,似乎在我心裡有什麼地方跳動了一下。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我的喜歡,我喜歡這個叫周煦陽的少年。

如果說第一次的關注是始於顏值,那再次的注視就是來源於他身上的拼勁。

“這和性別無關,誰嚴重優先誰,需要幫忙嗎?”我唇角上揚,嘴角邊的梨渦微顯,帶著俏皮地意味對他說道。

幫我買藥品的何芊敏她們正好回來了,周煦陽擺擺手:“不用,謝謝。”他淺笑著和我說完就轉身離開了。

他是那般陽光明媚,他笑起來的樣子好似你站在商店門口拿到了屬於你的那個冰淇淋,你品嚐到第一口時上揚起嘴角露出和煦的微笑,那份純粹的快樂心情時的模樣讓我著迷。

少女時的感情總是青澀又害羞的,不敢言語害怕被發現,又忍不住總是悄悄觀望。

我買了一本小冊子,正面寫上英語單詞,反面記錄著關於他的一切:他喜歡藍色,卻總穿黑灰色的衣衫;特別討厭校服,當然那悶熱的衣服也沒人喜歡,潔白的校服上被他塗鴉上了一些個人畫作;喜愛打籃球,品牌球鞋只要上新他總能在一個月內擁有新款;喜歡喝茶味飲料,不喜歡喝碳酸飲料,沒有那麼的愛吃零食,但很喜歡吃壓片糖果;處女座的他愛乾淨,桌面永遠那麼整潔,甚至連書本都是整潔乾淨的;喜歡邁克爾傑克遜和王菲;討厭上數學課和語文課,但數學很好……

記憶裡的他大概就這樣吧!年久了,小冊子也找不到了。還記得他的字很雋秀,喜歡運動的他卻怎麼樣都曬不黑,白白淨淨,高高瘦瘦的他還是有很明顯的肌肉線條的,在他面前我顯得格外小巧。

他課間不打球的時候喜歡和朋友們坐在大理石臺階欄杆上、坐在天台的圍欄邊上或站在教堂破敗的矮牆上,喜歡撿石子丟到學校的池塘裡嚇跑池塘裡的錦鯉。

我嘗試過坐在欄杆上、爬上教堂的矮牆,也曾在天台上看到過他和他的朋友們留下的痕跡。他也許不吸菸吧!我自詡嗅覺敏感多次與他擦肩而過從未聞到過煙味。

生物都會靠氣味分辨對其他生物的好惡,這種感覺在人類裡同樣適用,被稱作“費洛蒙”,這是一種資訊素,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資訊素,如果覺得一個人很好聞,並且產生了愉悅的心情那就是喜歡對方的資訊素。

我一直以來都依靠這樣的資訊素來分辨我身邊的朋友們,而現今周煦陽的氣味吸引著我。

我想他大抵是喜歡光彩耀眼的女孩子的,絕不會是老師同學眼中的普通平凡的“乖乖女”的。

恰好我也從來不是那副乖巧的模樣。

我變換了壓抑自己許久的沉悶風格,媽媽眼中恰逢時宜的著裝從來都不是我所喜的。時尚精緻的港風款和當時最流行的韓系風格才是我當時所愛。

參照韓劇裡的演員扎頭髮,在頭髮上用上飄帶絲巾的髮卡元素,從帆布鞋到瑪麗珍小皮鞋,休閒運動褲被緊身牛仔褲和百褶裙取代,吊帶外面搭一件T恤是當時最時髦的單品。

依舊保持著老師眼中的“乖乖女孩”的形象的我也開始了自己的小叛逆。

將手機帶進了校園裡,在課上偷看漫畫書和小說,和同學一起將隱藏在白色校服裡料的塗鴉放飛至外面的尼龍料上,偷偷在腳上塗上指甲油,自習課的時候偷跑去小賣部吃冰淇淋,體育課偷偷少跑圈數躲在樹下乘涼,在教堂的斷牆上用粉筆塗鴉,在樓頂喝酒,更加放肆的從斜坡滑下……

我一直暗中和老師眼裡的“麻煩少女”們有交集,甚至給她們抄我的作業,但我也更大膽了甚至考試的時候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