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皺了皺眉頭:“就還是京西路錢莊的法子,不用問,貸出去也只能貸給什麼公司而不能貸給民戶了?只是跟錢莊不一樣的,存錢的人也有利息可拿了。”
“正是。以前讓民戶存錢進錢莊,許多人老大不願,覺得不方便。以後有了利息,他們總不能夠還不願意吧?有了本錢,生息自是理所當然。”
有一句話徐平沒有講,如果讓社會保持一定的通貨膨脹,那麼民間的錢為了減少損失就不得不存入銀行。用這種辦法,比在京西路時硬逼著向錢莊存文明多了,也隱蔽多了。
銀行的利潤應該是來自於存貸息差,把社會上的閒散資金投入到經濟發展需要的地方去,實現資金的最佳化配置。這個統一市場的規模越大,這種作用越明顯。
徐平所設想的,是讓新的錢監作為中央銀行,發行貨幣,而後再成立幾家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完成資金配置的任務。本來一般中央銀行是兼職國庫的,但現在事實上國庫一分為二,一是三司的左藏庫,再一個是皇宮的內藏庫,就不能這樣做了。
程琳微微搖了搖頭:“錢收進來好收,但貸出去只怕不易。那些公司,京西路做的都還不怎麼順利,其他地方開起來更加艱難。至於貸給百姓,當然想也不能想。”
當然不能想,徐平就從來沒想過讓銀行經營民間借貸。一是衝擊現在已有的富貴權勢之家的解庫生意,容易引起反彈,再一個經營風險太大,一個不好就把自己陷進漩渦。
史上王安石變法就是用青苗貸向民間放款,是新法中爭議最大的政策之一。把很多人逼到新法的對立面,就少不了青苗法的功勞。民間放貸,收不回欠款的風險極大,再一個是收款的成本過高,利息低了沒有利潤還可能賠本。
貸款到期之後,老老實實自己到銀行還款的人當然會是多數,但總有一部分是能拖就拖的。收這些人的錢,哪怕你一上門他就把錢還了,銀還得出跑腿人的車馬費呢。更不要說還有要跑無數趟,磨破嘴皮的,利息還不夠收錢的人的路費。至於那些賴賬不還的,就更加是把本錢搭進去了。這樣一些人,自然就把貸款的成本推高了許多。
要降低風險,降低貸款成本,也不是不行,最簡單的辦法是暴力。
把成本轉嫁到國家政權上,由國家暴力機關協助收款,到期不還直接抓到牢裡去,這就是王安石變法的老路。暴力機關的暴力使用可是不好控制的,不會老老實實地為銀行服務,很可能他們花的成本比銀行更高,只是強行轉嫁到欠款人身上了,個人總不能跟國家對抗是不是?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便就成了反對變法者的武器。
要麼這成本就由民間的暴力機關承擔,一樣是轉嫁到欠款人的身上,暴力討債從古到今都不是新鮮事。只是這後果,推行改革的徐平一樣不敢承擔,也承擔不起。
公司就相當徐平前世的法人,只向法人放款,其實是無奈之舉。(未完待續。。)
第218章 銀行(下)
以前是老覺得手中的錢不夠用,想盡辦法去徵收,徐平真想出辦法生錢了,又擔心手裡的錢花不出去,不能生出利息來。這種考慮徐平能夠理解,國債也是債,用的錢是借出來的,借了錢就要想辦法賺錢來還,不然就面臨一年經費比一年少的局面。
見在座的不少人同意程琳的疑慮,徐平笑著道:“其實天下需要花錢的地方眾多,只是官府手裡的錢有數,做不來罷了。比如天下道路、橋樑,年久失修的不知道有多少,更不要說很多地方原本就無路。用橋道廂軍去修,是官和民一起出錢,一起得利,日後的維護還是要廂軍來做。如果以橋道廂軍一部成立公司,修橋鋪路貸款,路修好後以收到的稅算還款,又有什麼不行呢?不獨道路橋樑,運河碼頭一樣可以如此。其他如酒務酒樓,是不是可以照此辦理?再比如三司的場務,如紡織棉布的,制農具的,制各種雜物的,現在都是三司統一撥錢統一作賬,是不是也可以做為公司?只要這些做起來,民間一樣也可以隨著出現賺錢的人群,如藤羅附樹,帶起來民間的公司也是可以的。”
產業可以培植,就跟栽樹一樣,等到出現樹林,新的生態圈也就出現了。
陳執中聽了卻不由皺眉頭:“現在三司所用的錢,不少來自鋪子和這些新場務,讓他們成立公司,將來三司不是無錢可用?”
徐平道:“大參過慮了,即使成立公司,三司也是東家,賺來的錢當然是東家管著。民間的商鋪現在不是好多都是如此?幾家合夥出錢做生意,甚至有好多出錢的人根本不管鋪子,只等著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