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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十月懷胎怎麼補營養同步要講究(5)
■第8次產檢——36周
從36周開始,準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此時所做的產檢,以每週檢查1次為原則,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
■第9次產檢——37周
37周進行第9次產檢。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準媽媽宜隨時注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第10次產檢——38周
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的心理。有的準媽媽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準媽媽服藥注意事項
從優生優育的角度來看,誤服藥物對胎兒是否造成影響顯得尤為重要。至今為止,藥物對胎兒的實際致畸作用及潛在的毒副作用是難以估計和預測的。目前來看,預測時不僅要從藥物的藥理作用及作用機制出發,而且還要從服藥時間及有關症狀來加以考慮。
從藥理來看
◆【應完全避免使用的藥物】雄激素、雌激素、乙烯雌酚、口服避孕藥、孕酮,因為這些藥物可使女胎兒男性化,男胎兒發育不良或死胎、早產和顎裂等;秋水仙鹼、環磷醯胺等可使染色體斷裂;四環素類藥物會導致骨及牙釉質發育不全;菸鹼有致畸作用。以上藥物避免使用。
◆【對胎兒可能產生損害的藥物】制酸藥、阿司匹林、苯氧苯丙酸、速尿、慶大黴素、消炎痛、鐵、鋰、煙醯胺、口服降血糖藥、磺胺甲唑、弱安定類藥、甲氧苄氨嘧啶、大劑量維生素C和大劑量維生素D等。這些藥物應儘可能避免或減少使用。
從服藥時間來看
◆【安全期】服藥時間發生在孕3周以內,稱為安全期。由於此時囊胚細胞數量較少,一旦受有害物的影響,細胞損傷則難以修復,不可避免地會造成自然流產。此時服藥不必為生畸形兒擔憂。若無任何流產徵象,一般表示藥物未對胚胎造成影響,可以繼續妊娠。
◆【高敏期】孕3…8周內稱高敏期。此時胚胎對於藥物的影響最為敏感,致畸藥物可產生致畸作用,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產。此時應根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有關症狀加以判斷,若出現與此有關的*出血,不宜盲目保胎,應考慮中止妊娠。
◆【中敏期】孕8周…孕5個月稱為中敏期。此時是胎兒各器官進一步發育成熟的時期,對於藥物的毒副作用較為敏感,但多數不引起自然流產,致畸程度也難以預測。此時是否中止妊娠應根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全面考慮,權衡利弊後再作決定。繼續妊娠者應在妊娠中、晚期做羊水、B超等檢查,若是發現胎兒異常應予引產;若是染色體異常或先天性代謝異常,應視病情輕重及預後,或及早終止妊娠,或予以宮內治療。
◆【低敏期】孕5個月以上稱低敏期。此時胎兒各臟器基本已經發育,對藥物的敏感性較低,用藥後不常出現明顯畸形,但可出現程度不一的發育異常或侷限性損害。因此,服藥必須十分慎重。
如果準媽媽有其他內科疾病,如甲狀腺亢進、氣喘、癲癇、糖尿病、紅斑狼瘡等,應該等疾病在穩定狀況下,經醫師同意後再計劃懷孕。因為任何內科的疾病,在產前控制得越好,懷孕中就越不容易惡化,也較不會影響胎兒的健康。至於有需要在懷孕期間持續服藥控制病情者,也要向醫師請教此藥物是否會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切勿因害怕藥物導致畸胎而自行斷藥,這樣不但會使母親病情加重,更會間接危及胎兒的健康。
第二章 十月懷胎怎麼補營養同步要講究(6)
另外,若準媽媽有病必須用藥時,可選用通常認為無致畸作用的老藥,由於對新藥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一般應避免使用。
●孕中期母體變化及胎兒發育
■第四個月
◆【孕媽媽變化】下腹部開始出現隆起,子宮已如嬰孩頭大小,乳房增大,並且乳周發黑的乳暈更為清晰。白帶、腹部沉重感及尿頻現象依然持續存在。
◆【胎寶寶成長】頭漸漸伸直,臉部已有了人的輪廓和外形,下頜骨、面頰骨、鼻樑骨等開始形成,耳郭伸長,面板逐漸變厚而不再透明。肌肉繼續發育,內耳等聽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