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的只能是搗蛋鬼。
數量不止一個,至少是一對,甚至一大群。
“這是命運雙劍中的其中一柄,名為劫難。傳說命運雙劍的另一柄,名為希夷。但我至始至終沒見到過。運氣好的話,也許你能自己折騰出來。”英格瑪說:“雙劍的說法,有可能是謠傳。這點不難理解,有句古語說命運即劫難。”
“我相信雙劍的傳說,希夷,大概不是每個人都能看見。”湯森調侃完英格瑪,還笑著對手裡的劍說:“你都買一送一了,還躲躲藏藏的做什麼?爽快點把你妹子交出來!”
“我沒允許你現在折騰!”英格瑪對湯森無語得很:“還有什麼問題,趕緊問!”
“呃——提煉金屬也就算了,可劍身這麼多細節,瞬間真能完成?”湯森自己會鍊鐵,但英格瑪連劍上的切刃都能弄出來,這讓人很想不通:“這是怎麼回事?”
“劍的精妙,要用異能去記憶和鑄造。其實你要做的選擇不多,就是把環境中的某些資源加進去,達到更好的異能效果。這是主場優勢,本地資源,本地異能,強強聯手。”
“至於具體加什麼加多少,需要體會摸索,交朋友也有個過程。”英格瑪解釋說:“異能師公會里,能真正使用這種劍的人不超過三十名。”
“這麼少?”湯森問:“劍很稀有?很難製造?”
“難點在於掌握。如果我們把異能師和異能源看成一個整體,劍的加入會引發連鎖的環境變化。”英格瑪搖搖頭:“用得不好,它就有第三者那樣破壞力,搞亂你的異能源陣列;用的好你就多張王牌。它能加強控制異能源控,甚至有人把內空間置於劍內。”
“贊!”湯森彈彈劍脊:“我沒戰過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歸根結底看語言藝術。”
“你當這是泡妞?”
“沒錯!兩個以上的妞很考驗公共關係學。”湯森嚴肅地說:“不過我能搞定。”
“這話你別出去說,否則我不承認自己認識你。”看到湯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瑪做出鄭重說明:“這劍今後歸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幹掉了。”
英格瑪這話讓人聽來刺耳——這算贓物吧?要不然乾脆就是兇器?
“實際使用,才是最好的練習。” 當代大師的思維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著不遠處的小村:“現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給我清場!”
“我就知道,沒白拿的好處。”
看看不遠處的村子,湯森抱怨一句,提著劍去了。
這邊鑄劍試劍,旁邊三人早就看到眼紅,特別是瑪西亞,帶小蘿莉窮兇極惡的直撲過去。英格瑪無奈,只得一一補給她們,菲斯特也沒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長、通體遍佈細白波紋的長劍名為承風,應該是承風泛波的意思。這種特別適合他的裝備,肯定是當代大師早早預備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鄭重的道謝。
大家忙完,回頭一看,發現湯森已經走遠了,正不緊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們!怎麼換了路線?”瑪西亞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會避開小路,不過看湯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摸樣,她不好高聲打擾,只能問菲斯特。
“湯森似乎明白了大師的用意,”菲斯特輕聲解釋:“他要從防守最嚴的地方進去。”
“這種戰術會激怒對方,會遭到最強的抵抗啊……”這道理連小蘿莉都懂,但馬上她就真的懂了:“湯森有意要挑起最強烈的反撲?”
“大概……不是……湊巧吧!”菲斯特遠眺前方的湯森,感覺很無力。他知道湯森有的是才華,也知道使用他的代價很大——殺敵之前,湯森很可能先氣死友軍。
比如現在,如果湯森手裡沒劍,就跟那些晨間溜達的路人毫無區別。行走姿態跟平常一模一樣,標誌性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劍,他也沒好到哪去。猙獰醜陋的劫難劍被他隨意拎著,一會在肩上靠靠、一會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類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裡,劫難有一絲劍的尊嚴?甚至連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麼時候,他才能正經點認真點?
“大家記得保護好自己。”菲斯特無奈搖頭,腳步加快。
雖然猜不到湯森的想法,但廝殺中靠近些總是沒錯的——菲斯特正在嘗試著定位,無論政局戰場,他都要為自己和湯森準確定位,好互為補充,也好消弭衝突。
湯森此時的想法很簡單,一句話:英格瑪不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