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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尖兵們難以理解的是,湯森對別人很好,對待自己和手下卻有點兒吝嗇:他最初留下的肉類都不是最肥的,很喜歡把邊角、獸血和下水一類的東西弄碎了給大夥兒吃,連撈起來的河蝦也是連殼弄成碎末吃,同時還換了大量的麵包來佐餐。
直到打獵五天之後,他才讓尖兵們少量進食精肉,又過了段時間才讓大夥吃半肥瘦的。奇怪歸奇怪,但湯森自己都這麼吃,手下們也沒不滿。
其實湯森吃那些碎末的時候也很痛苦,但為了不讓這些以前吃不飽的手下不至於拉肚到死,他只能如此委屈自己——在軍隊中,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釋,甚至你解釋了也沒人相信,最簡單也最完美的解決辦法就是以身作則。
沒過多久,整個尖兵隊的身體素質就開始提升了,士兵們臉上有了血色,說話也不再是被風一吹就聽不見那種,順著商路一口氣跑上十里不成問題。至於其他的,湯森知道急不來。
他讓他們吃好,讓他們習慣執行自己的命令並具備一些基本技能,其實上戰場時有這幾點足矣。因為在聯隊長官看來,他們只是尖兵,只是那種遇到敵人就“哇呀”亂叫的報信兵,而不是被寄以厚望、要去摧城拔寨的精英。
沒必要讓別人知道尖兵隊的人能分清左右,沒必要讓人知道尖兵隊具有作戰能力,那很危險。所以除了獵物本身,湯森沒在外人面前展示過戰術實力,別說長官們不清楚,連尖兵們都不知道自己長了多少本事。
這一切都掌握在湯森手裡,他甚至開始大量製作戰時口糧。
除了自己吃和送人情之外,剩下的魚肉被製成魚乾臘腸燻肉什麼的,每個尖兵腰間都會纏上一捆,可以隨時抽出來當錢用。湯森長官說了,這個暫時就當軍餉,自己愛怎麼用怎麼用——尖兵們的具體使用方式有這麼幾種:
“兄弟,來雙襪子!”尖兵甲在地攤上選好了東西,隨手抽出三條魚乾。
“這個匕首我要了,再來塊磨刀石。”尖兵乙從腰間拖出一掛臘腸。
“妞!”船長偷偷摸摸的來到一個掛粉簾子的帳篷邊,舉著一條燻肉腿:“大爺要包夜!”
買襪子匕首的尖兵受到了表揚,但船長回來之後不但被打了板子,還被強迫洗了三個小時的熱水澡,差點脫掉一層皮……末了,湯森還很嚴肅地問他:“你知道錯在那嗎?”
“長官……我錯了!”中年人一臉羞愧:“下次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
“看來你不知道,那我告訴你啊!”湯森依舊嚴肅:“第一,我把你養強壯了不是讓你去嫖妓的;第二,就算要去嫖妓,也不能一個人去;第三,以後不要在人家吃燻肉的時候辦事,現在還要賠人家醫藥費!第四,就算惹禍了也不要被軍法隊的人給逮住!你大爺的,尖兵隊的臉都給你丟盡了!”
“長官,我沒跟她做事……她是我同村的,我看著長大的小孩,太熟了下不去手……”船長有點委屈:“我只是想讓這姑娘休息一天,但她太久沒吃肉,自己吃噎住了……”
“那你不知道跟人說啊!”湯森哭笑不得:“你大爺,沒辦事還背個黑鍋你虧不虧!?”
“他們就是想吃肉,”船長更加羞愧:“軍法隊的兩個長官當著我商量要三頭鹿……”
“哦!要三頭鹿?原來如此啊!”湯森摸了摸下巴:“廚子!”
“在!”矮胖的廚子跑過來,兩手在圍裙上擦著:“長官?”
“你在軍法隊有熟人?”
“哪都有熟人,”廚子一點頭:“我老鄉可多了!”
“嗯!想個辦法,讓軍法隊集體拉肚子三天。”湯森說:“能做到嗎?”
“能是能,”廚子有點為難:“但得給好處啊……”
“我給十頭鹿!馬上去做!”湯森一句話,讓整個尖兵隊都目瞪口呆:“記住,尖兵隊從今天起不再吃啞巴虧!也不再任人欺負!你們都給我把胸膛挺起來,從現在起給我做個人!”
船長被訛詐的事情是偶然發生的,但湯森的反擊也是早有預謀的,因為一隊好兵必須得有氣勢!
可這氣勢從哪裡來?裝孫子肯定不行。所以,湯森必須用一件事來提醒尖兵們:你們跟以前不一樣了,你們不比別人差了,你們跟著長官我活得更好了!
於是,尖兵隊的第一次反擊就應驗在軍法隊身上,結果比預想得要好,軍法隊上下足足拉了五天的肚子,每個人都是腳步飄忽、表情銷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