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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那邊按最低標準執行,但發下來的東西依然比較多。
包括一套軍官鐵甲(因為倒黴蛋那套甲早被湯森埋了),兩套鑲鐵片的全身皮甲,二十一副帶頭盔的半身皮甲(主要防禦正面),二十支長槍、三柄腰刀和一柄長劍。所有人的軍服鞋子都有了,毛巾毯子什麼的也給了點。
他們甚至還在倉庫裡翻了套鍋碗瓢盆丟出來。
“終於可以自己開伙了,今天就自己開伙!野菜粥管夠!管夠!”猴子都瘋癲了,他死抱著這套餐具就再也不肯撒手,誰敢伸手去摸就會被他咬上一口,最後還是被人拖回去的……
從猴子忘情的表現中,湯森可以想見尖兵隊以前的日子有多慘。
“你給我老實點!”湯森把淚汪汪的猴子敲醒,命令他:“趕緊燒水洗澡換衣服,舊軍服都給弄個破鍋煮了晾乾,留著備用!”
湯森親自壓陣,徜徉在幸福中的尖兵隊終於有機會在帳篷區佔了一角,他們把身上的汙跡跳蚤什麼的都洗乾淨,換上剛剛發下來的裝備。當然,這些東西都是半新不舊的玩意,但沒有補丁也沒有洞,甚至還有軍徽,大夥兒穿戴起來之後,總算是有了一點士兵的模樣。
尖兵們的精神為之一振,望向湯森的目光頓時充滿了敬畏——他們的原話是:果然有了軍官當家就是不一樣啊!自己再不是沒爹的野種了!
“長官,這種皮甲穿起來太大了,那些半身皮甲也有很多不合身的。”作為湯森的親近屬下,猴子得到了一副鑲鐵皮甲,名叫“船長”的旗手得到了另一幅。湯森已經預設了他們的地位。
因為在此之前,沒有配備軍官的尖兵隊就是這兩個人在維持,他們有威望,管理中也沒出過大問題。
“這也要我說?”湯森在營地裡轉了半圈,已經大致上明白這支軍隊的現狀和規則:“不管是盔甲還是兵器,不合身就去跟其他人調換,叫他們帶貨過來,敢玩陰就給我打!記住了,編號什麼的都要補好,別讓人抓住把柄。還有,從今往後不準單獨外出,至少十人才行。”
“記住了!”猴子連連點頭,長官的威風是長官的,他們單獨出去難免不被欺負——別的不說,馬隊那邊還掛著三天九次的賬呢!
尖兵隊得到了好處,湯森也為這件事付出的代價,第二天早上他被叫到中校那邊,被劈頭蓋臉一頓臭罵。
在信誓旦旦的保證尖兵隊會變強變有用之後,他才被放回來——除了讓手下們更服帖之外,另一個好處是得到了營地外訓練的許可。
當然,湯森知道自己還是跑不掉。
他在中校的帳篷裡看到隨軍異能師了,這小妞只在無意中看了他一眼,用的是睥睨跟冷漠的目光,彷彿湯森只是一粒不起眼的微塵……而事實上,湯森覺得自己在異能師面前就是一粒微塵,而這小妞對他來說,就是架在頭上的利劍!
“總有辦法的,辦法都是人想出來的……”湯森只能這樣安慰自己:“先練兵!贊本錢!”
中校不可能完全放心,他指派了幾個衛兵來尖兵隊“指導”。
在他衛兵毫不掩飾的監視下,尖兵隊的野外訓練總算開始——之所以要在外面訓練,那是因為軍營里根本沒這個條件,所有寬敞點、平坦點的地方都被別人佔了。
尖兵隊能在菜市場裡訓練什麼?掀攤子攆妓女嗎?一來湯森不想幹這種事,二來那些賭檔妓寨都是有打手的,一個尖兵隊未必幹得過人家。
是的,尖兵隊就是這麼弱小,而湯森就要帶著這些人上戰場,如果他不主動去改變他們,分分鐘玩完。
好在湯森會練兵,天上飛的水裡潛的林裡鑽的兵他都會訓,更何況這群人還算聽話。短時間內把他們訓成精銳什麼的不敢說,但訓到及格絕對沒問題——古往今來的好兵都是一模一樣的,所以軍營第一練是紀律,第二練是血性精神,第三練才是作戰技能。
但令人遺憾的是,尖兵隊首次出營,還沒到達湯森選好的訓練場就不能行了,他們先是神情恍惚,然後腳步開始飄忽、最後東倒西歪跟喝醉了似的。
湯森很納悶,按說手下們出身貧賤,身體條件不至於這樣啊!於是他讓尖兵們休息半個小時之後跑步前進,他要仔細觀察一下尖兵隊的身體素質。
不看還好,這一看差點沒讓湯森氣死!
可憐見的,這群人也能叫尖兵真是冤枉,商路上跑不出三里就能倒下一半,另一半哭爹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