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問題。”年輕的攤主似乎很固執:“你是內陸人嗎?你識字嗎?”
“當然,我是翻越隆達山脈過來的。如果你說的是字,我肯定認識。”
“你有時間嗎?”攤主接著問:“不需要太久,一到兩天就可以。”
“空閒倒是有,但我不能出倉庫鎮。”湯森回答他:“如果你是要僱人跟你去什麼奇怪地方探險的話,我顯然不能滿足條件。”
“不是探險,也不用出倉庫鎮,”攤主搖頭,而且面露喜色:“我們需要一個騙子!”
一方面,湯森對異能有一定的求知慾,另一方面,他也對這位攤主的想法感到好奇,於是在十分鐘之後,他們一起回到了旅社。
作為當事人,湯森總算見識了此地的走私生意是怎麼做的。
——作者的話:各位,湯森的新奇之旅就從這一節展開!大家睜大眼睛仔細瞧著吧!收藏推薦會員點選也不要閒著啊!另:又收到十張熱情洋溢的催更票,小明心裡這個糾結啊……咱放週末好嗎?敢不敢放週末?敢不敢?
首先,在大家都同意找“騙子”之後,他跟攤主之間不能再有任何的對話,隔著一張桌子大眼瞪小眼,涉及到交易的物品就擺在雙方的視線中點,就算原主人也不能再碰。
攤主後來拿出來的粉末和礦石遠不止地攤上那點,而是足足五倍的量,可以武裝十個異能師小妞。
其次,西海岸人費盡心機培養的“騙子”真是太挫了——就像負責湯森這筆生意的這位,他在穿著打扮上就像一個部落巫師,羽毛啊獸皮啊什麼的拼了老命一樣往身上插,成功地把自己打扮成一棵聖誕樹。
雖然他一直保持著滿臉笑容,但皺紋太多太深,實際上比哭還難看。
駝隊首領問湯森是否需要幫忙,湯森反問其中有什麼竅門,但得到的答案卻讓人很無語。駝隊首領說: